申請住宅補貼 內政部:免附戶籍、地籍謄本

內政部表示,2014年申請住宅補貼民衆,不必再繳附戶籍地籍謄本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內政部23日表示,爲推動謄本減量,2014年申請住宅補貼的民衆,不必再繳附戶籍或地籍謄本,以達到節能、減紙、便民目標

內政部5月22日通過「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租金補貼辦法」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修正草案,希望達成謄本減量。

內政部指出,自2014年起,申請住宅補貼的民衆,無須再繳附戶籍或地籍謄本,以減少民衆奔波並落實電子化政府目標。

內政部說,修正草案同時增訂戶籍定義,對於申請人在申請案審查期間,出現戶籍記載資料異動、不符申請條件遭駁回等情形,也制定審查原則

內政部說明,修正草案將於近日發佈施行,2014年住宅補貼預計自7月21日至8月29日受理申請,民衆可在受理期間向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