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謄本里的故事

墾丁社頂社區居民拿着日據時期戶籍謄本證明自己是「熟番」,期盼能恢復原身分。(謝佳潾攝)

活到這把年紀,忽然知道我的母親養女

從小就知道外公姓李外婆姓王,幾百年來一直住在新店碧潭。母親姓王,小時候以爲她是跟母姓,也沒多想。

母親對外婆非常孝順,一有機會就轉兩趟公車加上搭船走路,從新莊回碧潭孃家探望照顧。回想30多年前,外婆70多歲,身體已不硬朗,母親特別把外婆接回家中,以便她看顧家裡雜貨店時可以就近照顧。外婆年邁,頭腦還算清楚,但是行動不便,偶有失禁,老人家會羞愧不安。母親總是輕聲細語,一邊安撫外婆的情緒,一邊幫忙更衣沐浴。

我當時年紀小,不懂事,只知心疼母親很辛苦,竟以爲外婆來到造成了母親的額外負擔。母親說一點也不辛苦,她很高興有機會孝養。外婆在新莊住了一段時間,常念着要回碧潭老家,回去後沒多久就往生了,享壽80歲。

外公過世很早,母親的孃家相當貧苦,她曾說12歲就要幫全家煮飯,在這之前要先挑水、餵豬、種菜,然後還要照顧年幼的小妹,這是她小學放學後的日常。

母親有兄弟姊妹多人,大哥臺籍日本兵,很早就死亡,當時母親年紀很小,對他沒有太多印象。母親的大姊一出生就發育不良,送到別人家當養女,過年期間還會回碧潭老家。除此之外,母親的其他哥哥姊姊弟弟妹妹都是我從小常見,就是很普通臺灣底層家族

日前詳細看了先前申請的戶籍謄本,竟意外發現了母親是養女。先前申請戶籍謄本,本來是想對祖先的傳承多一點了解,包括外公的祖上,以及外婆的祖上。在沒有族譜情況之下,戶籍謄本是很重要的資訊來源。正因如此,沒有仔細看母親的部分。對我來講,母親的生平我早已知悉,謄本上面只有簡單的姓名生卒年以及搬遷記載,不必多看。

那天居然在母親的「續柄」(稱謂欄)看到「養女」兩字,查看「事由」,寫了昭和14年成爲戶主的養女。母親被收養那年是西元1939年,母親才3歲。收養的戶主是外婆的二哥,也就是母親的二舅。母親的養父過世也早,母親還是小孩,後來那個屋子裡都是外婆及她的子女們。

外婆家是已經上百年的老舊祖宅,本來戶主應該是外婆的大哥,不知道爲什麼後來戶主變成她的二哥。外婆的大哥怎麼了?外婆的二哥又爲什麼要收養我的母親?

母親在世時從來沒有對子女提過自己被收養的事,她是早已遺忘?還是從來不知情?戶籍謄本里面藏了許多臺灣真實故事,可惜我發現太晚,如今母親往生已十多年,比母親年長的家族親戚紛紛故去,這段往事的真相如何,再也無處可問。(作者爲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臺灣歷史小說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