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擊砲兵性侵酒醉國中女 判3年6月

詹姓士兵坦承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兩情相悅;少女出庭時則表示,當天與詹第一次見面、對他沒有好感,當時酒醉意識不清,直到清醒後發現自己全身沒穿衣服,才懷疑被性侵。

詹姓士兵一再辯稱是因酒精催化雙方情不自禁發生性關係,但法院審理時卻坦承沒有徵求少女同意,法官質問爲何與少女第一次見面就認爲可以與少女發生性關係,詹則沉默不語。

法院傳喚多名當天一同飲酒作樂的證人,認定少女被灌酒後反應遲鈍、行走需人攙扶,而詹姓士兵案發當天還打電話向女友人炫耀「我上了她」,以詹犯行明確,重傷國軍形象,且未與被害人和解,判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