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首例!「老色鬼」犯逾12起性騷案 北市議會通過「慣犯禁搭北捷」

針對71歲老翁捷運性騷乘客色性不改,北議會昨通過「性騷擾慣犯禁止搭乘大衆捷運」。 (非事發示意圖/Shutterstock)

堪稱「北捷死鬼」(形容好色男)的71歲簡姓老翁,在臺北捷運至少犯下12起性騷案,雖遭檢方求刑2年,仍阻擋不了他繼續性騷女乘客,臺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昨天通過「性騷擾慣犯禁止搭乘大衆捷運」提案,請北市府中央研商拒載性騷擾慣犯的適法與可行性

據瞭解,簡翁閒閒沒事常搭捷運,不時在車廂物色落單女子性騷,常趁被害人坐在座位低頭手機不注意時,悄悄靠近,再用下體磨蹭對方,甚至將精液留在被害人外套手臂上。

檢方指出,簡翁自2008年在捷運犯下第一起性騷擾案至今,12年來已被逮到12次,其中4案被判刑3至5個月徒刑,另5案被害人撤告,2案罪證不足,1案法院仍在審理中。

據「自由時報報導,由於性騷慣犯色性不改,議員王鴻薇提案說,簡翁12年至少犯下12起對女乘客騷擾、射精行徑相當惡劣,被抓包後常以自己年紀大、會漏尿漏精爲由求饒,最後不了了之,因已嚴重影響乘客權益,應該將行政法令罰則提高,否則性騷擾事件會層出不窮。議員李明賢建議將性騷擾前科犯列入黑名單,捷運警察隨車搭乘緊盯,以達到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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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公司法政處表示,現行「性騷擾防治法」沒有限制性騷擾者的行動犯罪前科屬於特種個資,無法事先知道,也沒法律授權拒載,執行有困難。捷運警察說,若拒載會有人權爭議警方曾建議列管特定的人,未被接受。但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仍通過,要求北市府與中央研商「拒載性騷擾慣犯」的適法性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