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鼠屍、玩具槍照戲稱臺中亡魂 竟遭警送辦下場曝光
警方將陳以散佈不實謠言移送,法院審酌,裁定陳不罰,可抗告。(本報資料照)
陳男見1老鼠橫屍街頭旁還有1把玩具手槍,當場拍照PO臉書社羣《路上觀察學院》並稱「在臺中...誰都可能成爲槍口下亡魂」,經臺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網路巡邏發現,將陳以散佈不實謠言移送,法院審酌,裁定陳不罰,可抗告。
法院審理時,陳男在路旁看到一隻老鼠屍體及一把壞掉之塑膠玩具槍,覺得此景很有趣,且認爲照片所示明顯是玩具手槍,故貼文在臉書社團上分享頁面有截圖爲證。
法院指出,陳男上午在社團發文,遭警方網路巡邏發現通知陳到案說明,當天晚間和陳到拍照現場,發現該老鼠屍體、玩具槍在現場,陳男所述之事PO網並非子虛烏有。
陳男貼文下方,網友回覆包含:「路觀少見好笑的」、「這是一把鼠一鼠二的槍」,而多爲戲謔之迴應,貼文補充其張貼照片僅玩具手槍,難引起觀閱者心生畏懼或恐慌,影響公共安寧的程度。
法院審酌,縱然陳男已在貼文補充是玩具手槍,表明「純屬玩笑,如造成各位不安,深感抱歉。」難認該貼文足以引起觀閱者心生畏懼或恐慌,而達影響公共安寧程度,不符合社秩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定陳男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