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警官涉掛僞車牌「知法犯法」 竟辯稱不知情遭送辦
警方路檢時,攔查到2線3星警官的車懸掛僞造車牌。(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一名2線3星警官的妻子座車懸掛僞造車牌,由於車輛是2人共用,2人都被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開庭時發現他是警官,通知警方展開內部調查,知法犯法引起警界同仁議論。據瞭解該警官辯稱車牌可能是妻子懸掛,自己並不知情,全案目前仍由警方調查中。
這輛懸掛僞造車牌的轎車停在路旁,被巡邏警員發現,追查後通知警官的妻子到案說明,發現車輛是警官與妻子共用,2人接受偵訊時都行使緘默權,表示要到地檢署才向檢察官說明,當下警方還不知道這名警官的身分,偵訊後依《僞造文書》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檢方開庭覈對身分時,才發現這名警官的職業身分,雖然他辯稱可能是妻子在不明原因下更換了車牌,自己並不知情,但檢方認爲他的說法避重就輕,疑點重重,通知該警官所屬單位,展開內部調查。
一名不願具名的警界同仁指出,一般女性駕車遇到故障或毛病,通常都會第一時間詢問先生如何處置,自行去變更車牌的機率很低,懸掛僞造車牌涉及刑責,由妻子擔責,或許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不得已辦法。
警界同仁指出,懸掛僞造車牌無非是爲了規避停車費、違規照相、檢舉,甚至是爲了作奸犯科不想讓警方掌握行蹤,不論是哪一點,都不該發生在一名待遇優沃的2線3星警官身上。這名警官知法犯法遭懲處事小,目前正值警官調動調整職務前夕,更可能牽連想要調動的無辜長官。
警界同仁指出,目前全案正進行調查階段,最好的結果就是當事警官與妻子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更換車牌,一切靜待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