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逆向被開單罰600不想繳 他檢舉誣賴員警反賠2萬

臺中市一名騎士逆向被警察開單罰600元,但他卻寫檢舉信誣賴員警態度不佳,反倒賠了2萬元。(圖/示意圖記者林保宏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劉姓男子,日前騎機車違規逆向,遭到執勤的員警攔下盤查,隨後開了一張600元的違規罰單。事後劉男寫檢舉信至到臺中市警局,強調自己並無違規,還指控開單的劉姓員警態度極差劉警狀告法院求償10萬元。最後劉男和劉警和解,賠償2萬元。

劉姓男子指控,自己去年10月3日從勤美停車場準備離開時,遭到執勤的劉姓員警開單,還稱說劉警態度極差地對他說「沒開你闖紅燈就不錯了!」劉男自稱是依照停車管理員方向指引導,卻遭到員警開單,希望臺中市警局詳查。

劉姓員警事後得知遭到檢舉,認爲莫名其妙,自己是依照程序開單,爲了要捍衛自己的清白,他決定對劉姓男騎士提告妨害名譽,並且求償10萬元。

就在臺中地院民事開庭前,雙方先在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起初劉姓騎士仍堅稱是員警態度不佳,但劉警表示當時全程都有錄音錄影內容都還保存着,劉男才改口誤會,願意和對方和解,雙方最後協調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2萬元和解金。

劉警提到,等收到第一期的和解金5千元時,會將這筆金額全數捐出,捐給世界展望會來幫助兒童;他也提醒民衆,千萬別隨便誣賴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