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人》導演回擊侵權迪士尼案:我不服
(原標題:《汽車人》導演回擊侵權迪士尼案:我不服)
去年7月,國產動畫《汽車人總動員》上映便遭到質疑,因其作品名稱、動畫形象及宣傳海報與迪士尼的經典動畫電影《賽車總動員》高度相似。6月2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正式公開開庭審理了迪士尼企業公司、皮克斯訴廈門藍火焰影視動漫有限公司、北京基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聚力傳媒技術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之後,《汽車人總動員》導演向新浪娛樂發文迴應稱:迪士尼,我怕你了,你整了汽車人,我不服!
迪士尼訴《汽車人總動員》侵害著作權 要求賠償400萬
據悉,兩原告共同擁有《賽車總動員》《賽車總動員2》系列電影的著作權及其中動畫形象的著作權。中國電影《汽車人總動員》於2015年7月公映,廈門藍火焰影視動漫有限公司是製片人,北京基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是發行單位,上海聚力傳媒技術有限公司在pptv網站向社會公衆提供了該電影。
原告代理人稱,電影《汽車人總動員》中的動畫形象K1和K2,抄襲了原告電影中的動畫形象“閃電麥坤”和“法蘭斯高”。被告還製作了展板和海報,抄襲了原告的動畫形象。在被告運營的PPLIVE網站上,傳播了海報、預告片和電影。《汽車人總動員》的名稱與原告電影名稱極其相似,在被告宣傳海報中突出了汽車和總動員字樣,故意遮蓋“人”字,導致一般受衆無法識別並對電影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海報中還突出使用並抄襲了原告動畫形象的K1和K2。故被告的行爲構成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藍火焰公司、基點公司、聚力公司停止侵權;藍火焰公司、基點公司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萬元;藍火焰公司、基點公司連帶賠償原告因制止侵權行爲而支出合理費100萬元。
《汽車人總動員》導演回:迪士尼我怕你了,我不服!
23日,《汽車人總動員》導演向新浪娛樂發信迴應,以下是全文內容:迪士尼,我怕你了,你整了汽車人,我不服,希望你不要再整我的電影《絕戰》,也是7月1日上映,如果你敢再整我,我將會象《絕戰》中主角敢死隊一樣,與你絕戰到底。
關於上海浦東法院開庭審理汽車人案件:我還想反訴迪士尼妨礙司法公正,阻攔汽車人上映,請網絡水軍及誘導媒體對汽車人不公正報導,導致汽車人電影票房失利,迪士尼負有主要責任。
(1)我還擔心,因爲迪士尼在上海浦東開園,會不會有地方保護特權?
(2)迪士尼律師不專業,從去年8月到今天,開了3次庭,前2天對方律師不知所云,導致案件一拖再拖。
(3)我們的電影是獨立創作,根本不存在抄襲行爲。汽車作爲公有領域,創作空間有限,每發送個形象都有我們自己的特徵,眼睛,嘴巴,外形,完全不同,大家對比兩部電影內容就可以看出來的。
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迪士尼亂用法律,造成司法不公正,幾次到福建省電影局阻止汽車人的發行,還致電廈門市政府要求查辦藍火焰,導致廈門市政府對我公司有偏見。根據廈門對動畫片補貼政策,我們應該可以拿到政策補貼25萬元,但因爲迪士尼的緣故以及廈門相關主管部門領導的一句話,汽車人不能有政府補貼。所以迪士尼給廈門市政府壓力,造成廈門市政府對藍火焰不公正的對待。我在這裡重申一下,如果汽車人有拿到政府補貼,我們將全部捐贈給貧困學生。(南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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