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未戴安帽遭取締 莽男辱警三字經辯「有精神病」 法官打臉

高雄蘇姓男子騎車未戴安全帽被警方攔查,他竟以三字經飆罵警員。橋頭地院(見圖)審理後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他拘役30日。(本報資料照片)

蘇姓男子於去年6月13日因騎車未戴安全帽遭高雄梓官警方取締,未料他以三字經飆罵兩名警員警員。蘇男到案後稱他因爲罹患歇斯底里症導致情緒失控,並非罵警察,但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蘇男飆罵警察屬實,依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30日。

檢警調查,蘇男於去年6月13日傍晚5時許騎車至梓官區進學路與大宅街口,因未戴安全帽被警方取締。當時蘇男以三字經罵宋姓與陳姓警員,飆罵的過程全被警方的密錄器錄下。

蘇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他辯稱自己有歇斯底里的症狀,且當時情緒激動,其本意不是要罵警察,他是在罵自己,且三字經是他的口頭禪等語。

法官審理後認爲,蘇男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以及同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罪。蘇男以三字經辱罵警員不僅貶損警方的名譽,且損害警方執行公權力的威信等,考量其高職畢業與自述貧寒的家庭經濟狀況,且犯案後尚未與警方達成和解,因此判處他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