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與男友人同遊摟抱共宿 人夫控訴破壞婚姻求償百萬
小偉(化名)明知他老婆小美(化名)已婚,竟多次邀約小美出遊,還在陽明山摟抱,到澎湖出遊,在臺中同住酒店。(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小偉(化名)明知他老婆小美(化名)已婚,竟多次邀約小美出遊,還在陽明山摟抱,到澎湖出遊,在臺中同住酒店,破壞他們夫妻感情,致使阿德精神受創,因此請求賠償100萬。法院認定小偉行爲已嚴重超出一般社會通念,裁定賠償阿德15萬元。可上訴。
據瞭解,阿德與妻子小美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婚姻尚在存續期間。阿德指稱,被告小偉明知小美已婚,卻於民國112年5、6月間,多次邀約小美出遊,兩人甚至在陽明山摟抱、出遊澎湖,並於6月28日一同入住臺中裕元酒店一晚。除此之外,兩人之間的Line對話內容更是超出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範疇,觸及婚姻中配偶權益的核心,給阿德帶來極大的精神痛苦。
對於這些指控,小偉並未否認與小美曾共同出遊和入住酒店的事實,但他強調兩人僅是多年好友,見面聊天只是抒發工作與生活壓力,並沒有越矩之行爲。小偉進一步主張,問題核心應是阿德夫妻如何修復感情,認爲自己不應承擔責任。
法院審理過程中,阿德提供了多張照片、Line對話截圖作爲證據,證明小偉與小美的行爲已超出社會對「普通朋友」的認知範疇。根據證據顯示,兩人在慶生場合中有過分親密的肢體接觸,並在對話中涉及性行爲的描寫,這些均表明小偉的行爲超越了一般朋友間的交往,已構成對阿德婚姻的嚴重侵害。
法院認爲,婚姻關係中,夫妻應該互信互助,共同維持家庭的圓滿與幸福,而小偉與小美的行爲已破壞了這一根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判定小偉不法侵害了阿德的配偶權益,並使阿德遭受極大的精神痛苦,因此應賠償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