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不偷吃協議 她婚後搞上女室友「脫光光等你」三角戀曝光

籤不偷吃協議,她婚後搞上女室友「脫光光等你」,三角戀曝光。(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朱姓女子婚前同時與戴姓女子及陳姓女室友交往,和戴女結婚後,2人簽下協議書保證不會出軌,但朱女卻稱因租屋合約未到期,要與室友陳女繼續同住,私下仍維持三角戀關係,結果被戴女抓包2人婚外情;法官判陳女侵害戴女配偶權,應賠償正宮2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戴女主張與朱女結婚,婚後2人並未開啓同居生活,因朱女希望等房屋租約到期再搬離,所以繼續與陳女當室友,爲使戴女放心,陳女曾表示2人僅是室友,並無任何感情關係。

婚後戴女與朱女更籤立協議書,除保證不會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並同意戴女得隨時登入她的通訊軟體觀看內容。怎料2020年5月間,戴女查看朱女LINE通訊軟體內容,發現對方竟與陳女相互暱稱「寶寶」、「比比」並互傳親密對話、親密照片,2人互動甚爲親密、頻繁,顯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普通朋友間社交互動程度。

戴女指控陳女明知對方已婚,並於朱女表示要結束關係時,仍不斷稱「我愛你」、「如果你不是已婚,我們早就快樂的持續同居生活」等語,故意破壞她們的婚姻,侵害她的配偶權,氣得向陳女提告求償120萬元。

法庭審理時,陳女辯稱朱女結婚前,2人本就在交往,從未分手過,怎料對方突然結婚,且並未事前告知她,婚後更稱自己並無意結婚,是遭戴女逼迫才登記,自己才選擇相信朱女。

而朱女則出庭證稱,自己是先跟戴女交往,才和陳女交往的,婚前就是這樣的三角關係,後來她選擇跟戴女結婚,與陳女是婚外情,戀愛中一直持續這樣的關係,並要求這段關係要保持很低調,自己沒有說是假結婚。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發現陳女曾傳訊:「脫光光等你」、「快點對我壞壞貼圖」、「想着晚上怎麼強你」,朱女則回覆:「晚上一定要來個幾下」、「願意爲你效勞」、「想抱抱你」等語,足見2人確有以言語或文字爲性暗示或示愛等,涉及情愛或性意涵之行爲,已足以動搖戴女與朱女間婚姻關係,已侵害戴女配偶權,判陳女需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