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檢討SOP 北市建物裝修需送「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

錢櫃ktv大火後,建管處着手修正SOP防憾事再發生。(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錢櫃大火奪走6條性命外界放大檢視臺北市公安問題。建管處昨邀集消防局及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室內裝修審查機構)共同研議會議中並修正SOP,決議未來臺北市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或用途變更,必須依法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送消防機關備查

在錢櫃大火後,北市加強對相關業者稽查。沒想到,災前消防安檢合格率100%,但火災後,68家封閉型場所受檢業者,已有17家違規被停業,不合格率逼近4成,讓外界質疑是否過去都是放水。

對此,副市長黃珊珊說,過去都是採「抽查」,但這次變成嚴格的「普查」,未來市府不排除每次都用「強度高」的方式檢視。

建管處處長張明森表示,參照消防局建議,自即日起,建築物申請用途變更或室內裝修,將責請開業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或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附帶檢核表方式檢討該案是否屬「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的「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若是,必須先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一式兩份)」送消防局各轄區消防分隊備查,取得備查文件後,建管處或建築師公會始能覈准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許可

若非屬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住宅除外),建管處或建築師公會於覈准變更或室內裝修許可時,仍將橫向通報消防局知照。

張明森補充,如果建築物的用途複雜或營業樣態不易判斷,開業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或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對於是否屬「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存有疑義,得逕洽消防局火災預防科協助認定。

另外,建築物如有增建、改建、修建或變更使用行爲,建管處於核發建造執照、變更使用許可後,將逐案通知消防局列管查察。另考量建築物室內裝修工期較爲短暫,建築師公會於受理室內裝修施工許可申請時,即同步通知消防局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