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南國小校長猥褻實習女研究生「終身解聘」 淪工地打工下場悽慘

臺南市某國小許姓前校長強制猥褻實習女研究生被臺南地方法院判處緩刑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某國小許姓前校長被前往該校實習的大學女研究生,指控違反意願環抱強吻,經制止後還強行撫摸女生胸部及下體,事後更持續以LINE騷擾。女方礙於對方校長身分,可能影響未來報考教甄時錄取與否,雖未立即報案,但最後仍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許男起初不認罪,但直到女方告上法庭,才認罪並賠償20萬元。一審判刑6月,緩刑2年;事後,檢方不服上訴二審被駁回,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據瞭解,此案經市府教育局調查後,去年10月間已對許男做出終身解聘的行政處分,並通報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但當事人已提起救濟程序,目前仍在教育部審議中。

判決指出,時任國小校長的許男,以實習即將結束爲由,聯繫實習女研究生到校長室內無監視器處,違反其意願,直接以嘴、舌頭親吻嘴脣,還一手環抱腰際,另手則摸屁股。女方企圖掙脫,還告知希望校長「清楚人與人之間的界線」,但許男仍說「再一下」,之後才停下動作。

不料,女生往門口走去時,許男再次以雙手從後方環抱,將手掌交叉置在女方胸部側邊,撫摸腹部等,甚至將左手往下伸入外褲內撫摸陰部,女方將其左手拉出外褲,還要校長冷靜,但他仍持續說「Promise會照顧你」、「哪裡可以找得到你」等語,之後才放手。

女方走出校長室時,許男還對她說「要當你的男人」,女方再次提醒「你是某個人的丈夫、是孩子的爸爸,請記得你的身分」,隨後趕緊離開現場。女方返回中部住家後告訴家人,並撥打113專線詢問相關程序後,才報警處理。

檢警訊問時,許男坦承親吻女方嘴脣,也承認從後擁抱女方、手放在腰部;但卻辯稱,他欲與女方成爲男女朋友、誤會女方意思。檢方認爲,許男傷害懷抱熱情、即將成爲正式教師的女方,忝爲人師,惡性輕微,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臺南地院簡易庭審理時,許男改口認罪,並賠償女方20萬元達成和解,獲得對方原諒;法官考量他沒有前科,有配偶及子女需撫養,目前在工地上班維持家用,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檢方不服一審量刑過輕且緩刑未附條件爲由提起上訴,但被二審的臺南地院以並無理由予以駁回後,全案確定,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