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27年命案嫌犯落網不起訴 死者家屬聲請再議仍不起訴
湛江市檢察院對潛逃27年命案嫌犯落網予以不起訴決定,並回應申訴通知。(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9日報導,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去年5月發佈「成功偵破一宗27年命案積案」,指易姓男子涉嫌於1992年殺害積欠工資的僱主之當年9歲幼子後逃亡,惟經廣東湛江市檢察院偵查發現,全案只有嫌犯自白,供述是孤證、大部分案卷連兇刀都丟失,連死者遺骸也找不到,因此出不起訴處分,經家屬聲請再議,檢方仍維持不起訴決定。家屬已繼續向廣東省檢察院申訴。
此事經媒體報導引起關注,受害者家屬李海玉提出申訴後,湛江市檢察院於8日下午送達《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認定不起訴決定書處理適當,因該案現有證據無法形成緊密、閉合的證據鏈條,未能排除合理懷疑,認定易X華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院決定維持對易X華作出的不起訴決定。現予審查結案。
澎湃新聞報導,1992年12月22日,湖南籍男子易X華因工資糾紛和李X祥發生矛盾,隨後在廣東湛江雷州市邁車坎村小學把李X祥的9歲兒子李X平帶走,從此下落不明。1993年2月19日,一具男童遺體在邁車坎村附近的甘蔗林被發現,經李X祥等人辨認,死者是李X平。法醫驗屍後,將遺體交由家屬處理,後被埋在附近公路邊。
2020年5月,已潛逃27年的易X華在廣西桂林市永福縣被雷州警方抓獲。易X華歸案後,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衆號曾發文稱,「成功偵破一宗27年命案積案。」據「南方+」此前報導,落網後,易X華曾紅着眼睛懺悔道:「我對不起那個孩子,這輩子我償還不了他,下輩子一定還!」
2020年7月,雷州警方前往邁車坎村周邊挖當年被埋的屍體,李海玉等人都到了現場。因年代久遠,「路還在,樹不在了,變化太大」,大家僅記得當年埋屍的大概位置。李海玉說,當時,兩臺挖土機挖了幾個小時,沒有找到屍體,之後便沒有再挖。
在和警方溝通中,李海玉得知李X平一案的部分案卷丟失了。李海玉稱,她曾於2015年看到過此案的案卷,在三樓;破案後,警方在一次交流中稱,李X平一案的案卷被洪水沖走了,至於什麼時候發生的、多少案卷遺失等沒有透露。
2021年2月,李X平的家屬收到湛江市檢察院對此案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書》:經湛江市檢察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一次,認爲雷州市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認定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湛江市檢察院認爲,被害人李X平下落不明,認定其死亡的證據不足。李X平被易X華殺害只有易X華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予以證實。當年發現的屍體死因不明,現場勘查筆錄、照片、驗屍鑑定及現場提取的刀具均已丟失。
李海玉認爲,易X華對殺害李X平供認不諱,且有其他證言相互印證,能夠證實易X華故意殺害李X平的事實。
《通知書》顯示,湛江市檢察院審查查明,1992年12月22日8時許,被不起訴人易X華(又名易X青)與胡X明、朱X權到雷州市北和鎮鵝感村李X祥家中討要工資,雙方發生爭吵,官X東等人勸架後,易X華等人離開。當天下午,易X華到雷州市邁車坎村小學謊稱李X祥妻子病危,將李X祥兒子李X平帶離學校。
1993年2月19日下午,有人在邁車坎村村前甘蔗地裡發現一具高度腐敗的屍體,經李X平家屬辨認認爲是李X平的屍體。2020年5月22日,易X華被抓獲歸案,易X華供述,其於1992年農曆十月某天下午將李X平帶到邁車坎村村前的甘蔗地裡,用刀捅死李X平後逃離現場。
湛江市檢察院認爲,本案證據僅有易X華供述、證人證言及部分書證,其中鵝感村部分村民的證言證實易X華將李X平騙走,但無法證實易X華將李X平殺害,作案現場僅有易X華本人的供述,無其他證據印證;李X平的姊姊李X萍、李X陳述稱當年甘蔗地裡發現的屍體的手指特徵與李X平的六指特徵類似,但因本案關鍵證據,包括現場勘查筆錄、照片、驗屍鑑定及現場提取的作案刀具均已缺失,無法補正。
且證據表明,甘蔗園裡發現的屍體的身高、死亡時間存在多處疑點。湛江市檢察院院在審查申訴案件期間,要求公安機關窮盡辦法補充相關證據,包括尋找屍體重新作鑑定,但至今未能找到屍體,因此,根據本案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甘蔗園發現的屍體就是李X平。
「之前是一直抓不到人,現在是抓到了,但又放了……」李海玉表示,2014年,她的父親李X祥去世,臨終前留下字條,囑託「一定要把犯人(指易X華)繩之以法」;家屬無法接受目前的結果,會盡力爲李X平討一個公道。
李海玉希望,雷州警方能加大力度尋找屍體,做好此案的證據工作,並調查李X平一案案卷丟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