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書露個資 員警被告後不起訴常遭嫌犯騷擾家人

警方認真執法的同時,會遭到嫌犯提告,不起訴後個資又會被嫌犯得知,家人的人身安全、財產都面臨威脅。(示意圖記者柳名耕翻攝)社會中心臺北報導警察除了維持交通治安外,常常也要面對許多暴力傾向、精神狀況異常的民衆正常人看到員警基本上都不會太過爲難甚至是敬畏,但是在臺北市有個分局偵查隊小隊長卻被嫌犯提告,得知小隊長住處後就到家中騷擾的狀況,讓小隊長的家人不堪其擾。臺北市東區有個分局的徐姓小隊長,在2014年8月間前往轄區1個申請保護令的民衆家訪查,到場後發現保護令中勒令對象蕭姓男子居然與母親同住,當場將蕭姓男子逮捕。蕭姓男子事後對徐小隊長提告傷害,提告原因是在徐小隊長逮人時傷害他,不過檢察官最後以不起訴處分蕭男利用起訴書中的資料,找到徐小隊長的戶籍地。在2年內不斷地騷擾,還向徐小隊長的父母索取醫藥費,甚至還向徐小隊長的父母嗆聲:「他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你們」,徐小隊長的父母怕兒子擔心也不敢告訴他,也曾打電話報警,但蕭男卻還是持續作亂。有員警私下表示,雖然遇到類似的事情可以提告恐嚇等司法手段,但是如果真的激怒了嫌犯,拿到砍父母,甚至是放火燒家裡要怎麼辦,員警辦案職責,但是認真辦案的同時家人的人生安全、財產也遇到了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