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播搭小黃「開後車廂遭加錢」 高雄市府確認多收10元違法

前主播劉涵竹日前到高雄搭計程車,因爲在後車廂放置行李,被司機員多酌收10元服務費,交通局則澄清,計程車加收開後車廂服務費10元已在110年公告取消。圖/翻攝自劉涵竹臉書

前主播劉涵竹日前到高雄搭計程車,因爲在後車廂放置行李,被司機員多酌收10元服務費,她事後雖能體諒駕駛挪移行李的辛勞,仍不免詫異有其規定,網友也相當驚訝;高雄市交通局則澄清,計程車加收開後車廂服務費10元已在110年公告取消,違規業者可依公路法開罰9千至9萬元罰緩。

前主播劉涵竹昨日在臉書上分享了她到高雄工作後搭計程車,當時提着行李箱攔計程車準備至高鐵站趕回臺北,當她準備下車、詢問價錢時,司機表示由於她打開後車廂放行李,必須加收10元,讓她感到訝異,事後查詢才得知高雄、臺南確實有規定,乘客若使用後車廂放行李,計程車司機可以加收10元服務費。

劉涵竹發文說,她身爲土生土長的高雄人,從未聽說過這項規定,當下確實有些錯愕,還一度懷疑自己被「坑」,臺灣各地的生活和物價水平不同,甚至連計程車的收費規定都有差異,這樣的小差異引發她深思,但她也反思,認爲許多年長的司機幫忙搬運行李時,確實有體力上的負擔,因此多收10元也是合情合理。

高市交通局表示,計程車加收開後車廂服務費10元早已在110年公告取消,由計程車相關公會宣導駕駛須依規定辦理收費,若有駕駛未依規定加收10元服務費,乘客可以提供搭車時間、地點、車號和駕駛姓名,交通局將請該名駕駛說明後,若查證屬實,會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處9千至9萬元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