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殯葬課長收賄120萬元包庇違法墓園 要關6年6月確定
前高雄市殯葬課長收賄120萬元包庇違法墓園 要關6年6月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5年前擔任高雄市政府殯葬禮儀課課長的胡燕鵬,包庇違法墓圍讓業者可以販售塔位牟利,業者表示「要感謝你一下」,送他120萬元賄款,一審將胡男依收受賄賂罪重判11年,二審考量他繳回犯罪所得改輕判6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萬宗芳違法經營的「玫瑰園墓園」在2016年遭民衆檢舉違規設置墳墓及納骨塔,殯葬管理處接獲該檢舉案後,由時任課長鬍燕鵬指示科員前往現場現勘,經科員現地視察後,發現玫瑰園墓園確有違法,但胡男竟與萬取得教會的名義,假造不實資料。
胡男用假的教會證明文件核發公文,讓本來不得作爲墓基及納骨櫃出售牟利的玫瑰園墓園,不須再受取締裁罰且可繼續使用,使玫瑰園墓園變成可合法出售墓基及塔位,販售墓基1座、納骨櫃29座,獲利365萬4000元。
萬男取得公文後要離開殯葬管理處時,向胡燕鵬表示「要感謝你一下」等語,胡答以「看你的意思」後,萬以現金袋包裝之現金120萬元交給胡燕鵬,供其家庭生活開銷之用。
高雄地方法院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將胡男判刑11年,高雄高分院斥責他製成內容不實公文交給違法業者,已動搖人民對政府公務員執法之公平、公信性,但考量他繳回犯罪所得120萬元,改輕判6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