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匪「螢光慢跑鞋」太醒目 警循鞋逮人
39歲林男今年8月間連犯3起搶案,警方發現林嫌全程穿戴安全帽及口罩,但卻穿上十分醒目的螢光黃藍色鞋子,警方依鞋循線找到林嫌,在他與女友歡度七夕情人節時將他逮獲;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搶奪等罪起訴林男。
檢警調查,林男因搶奪、毒品等案被判刑12年,假釋後在臺北世大運賽事期間,連犯3起搶案。
檢警發現,林男於8月8日當天,曾在中山區行搶,隔天就被逮獲,不料交保後仍繼續犯案;同月24日傍晚4時許,林男先在忠孝東路五段的巷子內竊取機車,而後趁58歲高姓婦人騎單車買菜時,飛車搶奪高婦掛在手把上的包包,得手1萬1000元;翌日又到新北市土城一帶,以同樣手法搶奪婦人財物。
檢警追查,發現林男每次行搶前,會先在附近行竊機車當成做案交通工具,棄車時也會把車上指紋都擦拭掉,全程穿戴安全帽及口罩,甚至事後還會「變裝」離開現場,然而即便林男一下子「從長袖變成短袖」,但無論怎麼變裝,腳上的慢跑鞋都沒更換,螢光黃藍色的鞋子非常醒目,一眼就能認出來。
警方因林嫌作案的鞋子太醒目,循線查獲林嫌身分,向北檢聲請拘票後,於8月28日當晚,前往中山北路一段逮捕林男,當時他正與女友歡度七夕情人節,警詢後依搶奪、竊盜、毒品等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