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億元以上大戶 券商與銀行 9月決戰
證券商與銀行搶奪億元以上大戶的戰爭9月即將開打。金管會25日公佈證券商高階財管方案,即可透過復委託、財管及自營業務,針對資產1億元以上客戶提供境外結構型商品、不限信評國外債券的投資,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預計9月中開始接受申請,會與銀行申請時間相近。
由於券商必須資本適足率達200%、淨值要100億元以上,且沒有受重大裁罰,符合申請門檻共九家券商,另外有一家券商爲爭取此業務,特別增資來符合門檻,也就是有十家券商有意申請高階財管業務。
銀行局7月底公佈的銀行高階財管業務,與這次券商開放範圍、可投資商品相近,銀行局要求銀行要有較高的財務健全、風險控管、業務經營及研發、企業誠信等要求,財務指標全數加碼2.5個百分點,即如普通股比率要求9.5%、第一類資本要求11%,整體資本適足率要求13%,到今年6月底,共有15家銀行符合,另有三家銀行可以符合財務門檻打七折,但要承諾增加在臺投資、僱用人才。
銀行方面是9月15日第一波申請,第四季放榜,第二波是2021年2月申請,要第二季纔會放榜,券商則沒有限時,但要求經券商公會對復委託、證交所對財管及背書保證、櫃買中心對自營業務申請進行「初審」,過關纔到金管會審查。
1億元以上高資產客戶財管業務,就是擴大開放銀行可提供境外結構型商品、不限信評等級的國外債券、引進海外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發行的境外結構型商品,給這些高淨值客戶投資,不是所有銀行、券商都可承作,採覈准制,並要首度導入「部門主管問責制度」,將來一旦出問題,除了對金融機構開罰外,金管會可能對負責的主管祭出停職、撤職處分。
年底前即可確定十家券商、15家(或18家)銀行,究竟誰搶到首波高階財管開辦覈准,爭取境外迴流資金、臺商返臺資金及國內高資產客戶的理財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