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披露時代已來,ESG報告將成爲企業必答“考卷”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德尚玉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郭曉潔 實習生鄧曉敏 北京報道

2024年,中國迎來了ESG強制披露時代。

今年5月,財政部發布的《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徵求意見稿)》要求,到2030 年,國家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基本建成。在證監會的指導下,滬深北三大交易所發佈《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可持續發展報告》正式實行,強制450多家上市公司披露ESG信息。此外,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來也連續出臺文件指引,將ESG納入信用評級,要求金融機構提升ESG。

“ESG強制披露時代已來,企業應做好什麼準備?”日前,南方財經《綠金圓桌派》欄目以此爲主題,邀請興業碳金融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興業研究首席綠色金融研究員錢立華,嘉實基金ESG研究部負責人韓曉燕,商道諮詢管理合夥人、上海公司總經理劉濤直播連線,就企業、金融機構、第三方機構等市場主體如何迎接ESG強制披露時代的機遇和挑戰進行了探討。

受訪專家表示,《指引》等文件的發佈將推動ESG信息披露規範化,有助於提高ESG評價和評級體系的科學性,爲企業估值提供更準確的基礎,爲金融機構的投資和風險管理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最終實現優化金融市場資源配置,吸引更多資金投向綠色低碳領域。

同時,完善的可持續信息披露體系也對企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等市場主體提出了更高要求。未來,各方應關注數據質量和重要性影響等關鍵披露要求,明確自身在提升ESG價值鏈中的角色,共同推動ESG信息披露質量的提升,爲市場創造實際價值。

ESG報告不再是企業的“獎狀”而是“考卷”

隨着可持續披露相關政策密集出臺,我國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雛形初步形成。

錢立華指出,三大交易所發佈的《指引》顯著提升了上市公司在ESG披露方面的合規標準,將ESG信息披露從品牌宣傳工具轉變爲一項基本合規要求。《指引》要求公司全面披露ESG信息,應包括優勢和潛在不足,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引入第三方鑑證,增強信息透明度和可信度。隨着更多上市公司遵循《指引》進行披露,市場將獲得更全面、準確、可比的ESG信息。

韓曉燕同樣認爲,《指引》是資本市場深化可持續投資理念的關鍵一步,爲ESG信披和評價提供了制度和基礎設施保障,推動ESG融入主流投資框架和體系,從而推動資本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在過去,ESG報告可能被視爲展示公司成就的“獎狀”。隨着披露體系的完善,ESG報告被更多市場人士視爲一份“考卷”。

劉濤表示,《指引》將ESG報告定位成一份“考卷”,對未來上市公司披露的報告提出了統一的題型和評分標準,要求上市公司更嚴謹、準確地回答這張“考卷”。這一變化不僅體現了資本市場在ESG披露方面多年的經驗積累,也從自願披露向着強制披露的方向發展,這預示着未來ESG報告將更加統一、規範。

事實上,無論是財政部發布的《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徵求意見稿)》,還是三大交易所發佈的《指引》,都體現了“遵循國際規則,又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特點,有利於推動中國資本市場與國際接軌。

錢立華表示,《指引》披露框架圍繞治理、戰略、風險機遇、指標目標等支柱,與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準則保持一致性。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特別是氣候變化議題,《指引》在遵循國際主流氣候披露框架的同時,根據我國國情對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披露範圍進行了明確界定,並鼓勵有條件的主體採用情景分析方式進行氣候適應性評估和披露。此外,《指引》還強調了中國特色的議題,如鄉村振興、創新驅動等,體現了其鮮明的中國特色。

除了兼具國際標準和中國特色外,受訪專家認爲,《指引》也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韓曉燕表示,《指引》靈活處理不同實質性的議題,如允許僅具有影響重要性的議題根據具體情況披露,提升了企業披露的可操作性和靈活性。

錢立華表示,在披露原則上,《指引》採用了與國際接軌的“雙重重要性原則”,要求識別具有財務重要性或影響重要性的議題,以滿足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信息需求,也使企業披露的信息對信息使用方更加實用。

對於“雙重重要性原則”的實施,劉濤則認爲將對企業帶來新的挑戰。

“指引不僅強調了ESG議題對投資者和內部財務的重要性,還首次對中國上市公司提出了財務重要性和影響重要性的雙重重要性原則。這要求企業在實際操作中需精確界定影響,並需要藉助判斷閾值或評估的工具,以確保準確披露滿足投資者和利益相關方的信息需求。”劉濤說。

企業將面臨數據、人才等挑戰

從“獎狀”到“考卷”,企業在適應ESG信息披露新規則上的挑戰清晰可見,也迫切需要採取行動。

錢立華表示,《指引》等相關文件提高了披露標準,不少披露項目被要求從定性描述逐漸轉向定量指標。如《指引》要求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對公司當期和下一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的影響,對上市公司數據採集、量化分析能力提出較高要求,這也將成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大挑戰。

“從長期趨勢來看,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將逐漸從定性走向定量,從信息披露轉向治理提升。上市公司應充分利用ESG披露的契機,引導公司內部治理的升級,建立和完善ESG戰略和管理體系,通過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實現公司管理能力的提升,從而推動公司實現長期的可持續發展。”錢立華說。

劉濤也表示,數據化披露是《指引》的顯著特點。未來企業不論在氣候變化、鄉村振興、科技倫理還是創新發展等議題上,或是在財務重要性的短、中、長期的影響和機遇等披露方面,均需以量化方法來呈現。因此,從數據披露要求的變化來看,ESG數據的標準化、規範化表達和分析將是企業ESG報告的亮點和重點。

除了數據化的挑戰外,專業人才的缺失也是企業提升ESG表現所面臨的現實問題。

劉濤表示,目前企業發展ESG的挑戰主要集中在人才儲備不足和管理理念尚未深化等方面。他認爲,未來上市公司提升ESG表現可能會經歷兩階段,一是提升ESG工作質量和披露水平以滿足市場和監管要求;二是需挖掘企業ESG潛力,通過切實提升ESG表現創造額外的企業價值。這就要求企業在人才培養、管理理念、資源分配等方面持續努力和創新。

除了人才的缺失外,投資機構在推動ESG發展過程中也發現了企業面臨的不少實際困難。

韓曉燕表示,作爲投資機構代表,在過往與投資標的企業的ESG參與和溝通中,她發現提升企業在信息披露意願方面存在兩方面挑戰,一是中小企業面臨多重信息披露標準選擇難題和成本效益考量,導致ESG信息披露意願不足;二是當前ESG信息披露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尚待完善,影響了企業披露的積極性。

對此,韓曉燕認爲,《指引》等標準的出臺迴應了企業在披露標準方面的困擾,但提升企業披露積極性仍需多方合力。首先,投資者應將ESG標準納入投融資決策,以市場化手段和資本市場的力量驅動企業強化ESG信息披露。同時,期待監管層面出臺相關優惠和激勵政策,降低披露成本,激發企業參與ESG實踐和信息披露的積極性。此外,企業內部需加強跨部門協同和高層領導支持,確保ESG政策在各部門和子公司得到有效執行。

將ESG因素納入信用評級體系

事實上,完善可持續信息披露的核心目標在於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推動資金流向綠色低碳發展領域。因此,金融機構在這個過程中扮演着關鍵的角色。

錢立華表示,從長遠來看,ESG指引的深入實施將有助於推動ESG評級、指數和投資三大主線的發展。特別是在引導資金投資上,隨着ESG信息披露的質量和數量不斷提升,可持續發展、綠色低碳等領域的投資規模也將持續增長。ESG信息披露與可持續投資相互促進,將加速形成健康的市場生態,進一步推動ESG評級、指數和投資成爲本土市場的重要研究和實踐領域。

錢立華強調,對於銀行機構而言,ESG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將至少影響到銀行的ESG投資、ESG風險和ESG信息披露。

“首先,對於ESG投資,銀行主要從事固定收益的投資,即主要投資債券,而債券的信用評級對債券投資極爲重要,因此將ESG因素納入債券的信用評級就顯得尤爲重要。其次,在ESG風險方面,銀行需對客戶的ESG風險進行分類管理、動態評估,並逐步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最後,在ESG信息披露方面,銀行需不斷提升ESG信息披露的質量和標準化水平。”錢立華說。

除了銀行外,投資機構作爲ESG市場重要的主體,也將逐漸以《指引》等文件爲基準,調整自身的投資策略和評估方法。

韓曉燕表示,《指引》的發佈有助於投資者獲取一致性高的底層數據和信息,提高投資評價和決策的準確性和可比性。特別是《指引》提出的財務重要性和影響重要性兩個維度,將引導投資者從僅關注財務價值,向關注投資標的全方位的經營業績和環境社會外部性的評價方式過渡。此外,《指引》還將推動綠色和ESG債券、基金等可持續金融產品的市場發展。展望未來,高質量、量化可比數據的披露將凸顯ESG因子在投資組合中的價值,推動資本市場的可持續發展。

過去多年以來,ESG市場迅速發展,中國ESG第三方服務市場也迎來了諮詢、評級機構數量的激增,市場也一定程度上出現了競爭失序。業內人士期待《指引》等文件的出臺,能推動市場加速實現自我調整和規範化。

作爲第三方諮詢機構的代表,劉濤認爲,未來諮詢機構需要迅速適應新的市場環境,提高自身的專業能力和服務質量,爲客戶提供真正有價值的服務。而隨着披露標準對量化數據要求的不斷提升,ESG諮詢行業要從文科情懷向理工科技術轉變,應注重跨學科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加強技術工具的應用和研發,提高效率和專業性,並進一步探索如何將ESG成果以更具說服力的方式呈現給投資者。

“第三方諮詢機構應被企業作爲‘陪練陪跑’,而不再是‘出租車司機’,即在企業需要時提供指導和支持,但最終的行動和決策應由企業自己做出。這種轉變不僅有助於企業更深入地理解ESG管理,還能促進企業治理能力的提升,實現真正的‘自駕’。”劉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