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性侵3女子判刑7年8月入監 首度申請假釋結果出爐

秦偉申請假釋遭駁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藝人秦偉性侵女編劇、女粉絲、女造型師3案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2020年4月入監服刑;秦服刑過半,今年1月申請假釋,法務部矯正署審查認爲,秦尚未達假釋標準,日前駁回他的申請案。

檢方偵查認定,有8名女子遭到秦偉性侵,其中2人未成年,年紀最小的有14歲,起訴秦偉並求刑41年,不過,有5名被害人所指控的事實,未被法院採認,法官認爲秦偉犯罪事證不足,判無罪確定,而秦被控性侵的3案則由二審法院裁定訂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

2020年4月10日,秦偉向臺北地檢署聲請囑託南投地檢署代爲執行,南投地檢署4月14日開指揮書將秦偉發監臺中監獄執行。

2024年1月秦偉以已服刑過半爲由,首度申請假釋,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依據秦偉在監表現、矯正教化等,認爲秦偉並不符假釋要件,決議不準允假釋申請案,依相關規定,秦偉可以在4個月之後再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