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候選人,臺灣有淨零的政治遺緒嗎
(圖/美聯社)
攸關臺灣前途的總統及立委選舉即將開跑,在野黨仍在分合之間窮耗與算計,執政黨則固守抗中保臺的意識,製造內部敵人,民主的失能不知伊于胡底;而另一涉及子孫福祉的淨零承諾,候選人(總統及立委)仍待提出具體可行的政策,人民有如溫水煮青蛙,不知災難在即。
顯然,民主與氣候的兩大挑戰,都不容樂觀,尤其,行政、立法、司法各部門怠忽職責,漠視問題的嚴重性,令人失望。但我們沒有放棄的本錢,謹提數點,希望有助發現問題,找到方法,重拾信心。
一、及時的碳管理與碳法治:
蔡政府固然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並提出淨零十二項戰略,但程序既不符法治要求,內涵也多所矛盾,既不透明,也無法究責。候選人應該承諾當選之後,立即檢視,從源頭負起責任,以先進國家爲師,建構臺灣的氣候法治,謀求後代子孫長治久安的良制。
例如,臺灣雖然以「尊重人權」與「尊嚴勞動」爲軔,期能塑造公正轉型的環境,但所需的法治曾否仔細盤點並修訂?從21世紀跨入22世紀的「氣候轉型」需要一整套「氣候法」的體系。但在一片淨零的競逐之中,可有政府機構以認真的態度投入氣候法治的建構?
二、務實進行國營事業改革:
政府面臨各國的碳邊境措施及碳關稅,特別在《氣候變遷因應法》明定課徵碳費,但其路徑卻是以保護不當的能源配比及尾大不掉的國營事業爲出發,不但在《空污法》、《氣變法》豁免天然氣的空污費、裁罰、抵換要求,更以「電力間接排放」爲基礎,配置碳費的分擔額度,既無法達到減碳的目的,也會造成產業的不當競爭壓力。每年政府編制龐大預算補貼虧損連連的臺電、中油等國營事業,就是實質的全民皆輸。何不正本清源,徹底落實民營化,爲子孫解決難題?
三、關注碳預算的制度變革:
當2015年《巴黎協定》通過世紀末不增溫超過攝氏1.5度,各國歡欣雷動,因爲「有目標就有行動」,並以此作爲氣候政策的基石。事實上,1.5度的目標指涉到國家的「碳預算」,這是新興國家的治理課題,我們必須面對,確定自己的碳高峰,具體規畫碳總量,所有的法律、政策都要朝向有利於整體減碳的目標,而不是一味跟隨其他國家喊出不負責任的「2050淨零」目標。畢竟除了「負碳技術」之外,更重要的是系統變革;比如運具的多元化會給城市、社會帶來何種衝擊?這是ESG(環境、社會、治理)的基本信念,該要由政府帶頭做起。
四、強化韌性,爲未來預作準備:
在俄烏戰爭之外,以哈戰爭也投下不確定的變數。產業要認真思考從追求量變到質變的經營轉型,國家面臨更巨大的挑戰,通膨、地緣政治、社會人心等,不確定性環繞政經與社會文化的所有決策,我們需要有更韌性的作法,更寬容的政經社會環境,更富人權意涵的平等措施。
據估計,地球已經變暖約1.1度到1.3度,臺灣更感同身受高溫、淹水、暴雨、乾溼差距加大、疾病與空污等風險,2300萬人以及後代子孫都受到氣候的衝擊,但這種嚴峻氣候風險的關注逐漸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新卻未必務實的商機,且政商合體成爲氣候政策的主旋律。
我們期待明年總統及立委當選人以蒼生爲念,在當選之後,立即以最有效的方法,負責任的規畫及落實臺灣進行國家轉型的工程,留給臺灣至少20年的政治遺緒,甚幸。(作者陳長文爲法律教授、律師,謝英士爲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