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你不要!啊!」男大生對酒店美熟女掐脖性侵 怪她亂動乾脆不戴套
▲男大生狠狠性侵酒店妹,過程中怪罪對方亂動,乾脆不戴套!事後還辯稱自己有雙重人格。(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市一名男大生到臺北酒店尋歡,點了一位外型姣好的輕熟女坐檯,聊到凌晨5點多,男大生把酒醉女子帶回家,強脫其衣褲「掐脖」性侵,過程中還怪女子亂動,害他保險套掉了,乾脆「無套」進入!最後體外射精。事後男大生辯稱自己有雙重人格,還要被害人幫他「成爲一個更好的人」,誇張辯詞令人髮指。
判決指出,22歲李姓男大生再20185月底凌晨,和幾名友人一起到臺北市一家酒店喝酒,並結識30出頭歲的小姐(化名花花),後來帶出場到三重吃宵夜,接着李男再以鐘點時間未滿爲由,要酒店妹陪他回家。
李男帶花花上樓,回到家裡臥室即將她撲上牀,開始上下其手,酒醉的花花仍不斷喊說,「不要!不可以」李男惱羞成怒掐住其脖子說,恫稱「不要以爲我不敢打妳!」花花嚇壞,只能邊哭邊被脫去衣褲,「求你了!不要!啊!!」慘遭李男進入身體。
過程中花花的掙扎使李男的套子掉了,李男還怪罪說,「哭什麼!」、「不要一直動!」乾脆無套性侵,最後體外射精,此時花花臉上的妝都哭花了,哀求離開,但李男卻說,「妳覺得妳走得出去這個門嗎?」,花花急中生智說,「你先讓我走,有空可以再看電影、吃飯,那加個LINE好嗎?這樣可以了吧」李男才放人。
花花成功脫離後打電話跟酒店經紀哭訴,並報警驗傷提告。李男起初有傳簡訊跟花花說「拍謝」等語,受審時竟全盤否認犯行,辯稱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爲,他並未強迫。其辯護律師也說,花花從20多歲就在酒店,打滾了10年,有更多社會歷練及自我保護的意識,相對的李男只是大學生,反倒可稱爲涉世未深。
辯護律師提到,「是因爲花花對李男有好感,才願意跟着回家,且花花聲稱被性侵,但衣物卻沒有破損,且在李男家裡也沒求救,與常情不符。」但法官認爲,花花描述事件經過時,說法前後一致且毫無猶豫,若非親身經歷,實在難以憑空杜撰;酒店經紀也證稱,接到花花的求救電話後,立刻趕到三重,並陪同報警等經過,前後說法都一致。
再看到李男跟花花的LINE對話紀錄,性侵事件後,花花質問,「爲什麼要這樣對我,好歹我也是個女孩子!」李男立刻道歉還辯稱自己有雙重人格,「妳願意幫我改嗎?讓我成爲一個更好的人」
法官因此不採信李男辯詞,批他的行爲,讓花花受身體及健康上之侵害不言可喻,已造成終身不可承受之痛楚,14日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其他新聞】
國2生騎車載女同學跑山…遭貨車擦撞!14歲的她頭部重創吐血命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