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指臺東國小校長甄選有弊 教育處:可受公評

全教總接獲檢舉稱臺東縣政府去年12月舉辦的112學年度國小校長甄選不公。(蔡旻妤攝)

全教總呼籲臺東縣府公開說明校長甄選疑義。(摘自全教總Youtube/蔡旻妤臺東傳真)

全教總接獲檢舉稱臺東縣政府去年12月舉辦的112學年度國小校長甄選疑有弊端,包括錄取的考生親屬爲現任校長或某教育協會成員、口試委員皆爲本地校長、口試委員與錄取者出現在某「慶功宴」,呼籲臺東縣政府公開說明。臺東縣府教育處表示,成績計算的比重皆經112年度校長甄選委員會審議通過,合乎規定,可受公評。

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錶示,檢舉信提及,放榜後3名口委與3名甄選錄取者出現在同一餐會,指稱是「慶功宴」;另有3位甄選錄取者是現任校長的親屬,最重要的是,6名口試委員都是本地國小校長,有5位現任、1位退休,全部都是當地校長。

全教總求證發現,該餐會是某教育協會在當地舉辦,6人剛好都是協會成員,不能戴上「慶功宴」帽子;而考上的3名考生中,皆有親屬爲現任校長,這也難證明有私相授受的情事,但也凸顯口試委員與考生有交集易遭人非議。

全教總指出,6位口試委員都是當地國小校長,比例明顯失衡,建議口委最好不要由本地校長擔任,落實利益迴避,才能建立甄選、遴選的公信力,呼籲臺東縣府公開說明。

臺東縣府教育處表示,112年度本縣國中小校長甄選依「臺東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辦理,初選積分30%、複選筆試成績30%及複選口試成績40%,加總擇優錄取,成績計算的比重皆經過112年度校長甄選委員會審議通過,以符合臺東縣人才晉用評比的客觀性。

教育處說明,口試分爲二試,第一試爲教育政策與學校經營,第二試爲公開授課演示。在第一試中,口試委員依往例多爲教育專家,熟悉該縣教學現場,及具有教育專業背景的國中小校長或學者專家。

第二試中,委員亦參考歷年多爲資深現任、退休校長或教授,瞭解該縣教學需要,擅長課程教學並具有社會良好聲譽,足爲校長典範楷模者。本次甄選已延聘部分縣外具教育背景教授或校長擔任委員,只可惜有縣外委員因臨時無法前來及迴避所需,有作調整。未來可提升縣外學者專家比例,俾利爲臺東延用人才並精進甄選作業。

教育處表示,另口試委員依法如有配偶之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應考,或爲應考內現任機關首長或直屬長官,或爲應考人學位論文之指導教授者應行迴避。本次甄選口試委員皆合乎規定,委員們既已簽下迴避同意書,即以專業知能就各單項評分,爲臺東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