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三級延長! 「居家辦公」卻跑出去玩最重關7年
▲陽明山停車場週末停了許多車輛,讓臺北市長柯文哲忍不住說重話。(圖/翻攝陽明山即時影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全臺三級警戒延長兩週至6/14,不少企業也讓員工在家遠距上班,減少染疫風險。但律師翁偉倫提醒,如果公務員線上簽到時,不是在家裡而是在外面,可能涉及《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最重得處7年徒刑,至於私人企業員工最高判3年。
全臺三級警戒,指揮中心呼籲減少不必要的外出,但週末陽明山仍有許多人潮。對此,臺北市長柯文哲說了重話,強調停課並非讓學生出門開Party,讓公務人員居家辦公,也不是要讓人全家開車上山遊玩,若沒有必要就待在家裡,出門的話也要維持社交距離。
根據《刑法》第213條,「公務員明知爲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柯文哲說,讓公務人員居家辦公,也不是要讓人全家開車上山遊玩。(圖/北市府提供)
《自由時報》報導,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解釋,若公務員居家辦公,結果線上簽到時,人根本是在外頭,可能涉犯《刑法》第213條, 最重得處7年徒刑;至於私人企業員工部份,涉犯《刑法》第215條的「業務登載不實罪」,最高判3年。根據《刑法》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爲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