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保母養自己小孩也有收託空間!衛福部擬「2方向」放寬限制
▲保母若育有6歲以下幼兒,收託會受到限制,現在衛福部正研議放寬。(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政府希望解決少子化問題,提出托育政策幫助民衆養小孩,但民間團體批評,現行收託人數規範讓正在育兒的保母工作權受限,也讓國內保母人力持續老化,無法注入新血。衛生福利部今(11)日表示,目前正在研擬放寬《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包含保母子女列全日託名額年齡下修至5歲,2歲以上子女若已就讀幼兒園,可增收日間托育等兩大方向,預計年底前上路。
根據衛福部統計,2017年國內共計26,240名保母,當中近六成屬於50歲以上年齡層,保母人力出現老化趨勢。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分析,原因之一來自於現行保母收託規定,若育有6歲以下孩子的保母不得正常收託,限縮甚至剝奪育兒保母的工作權,嚴重阻卻一羣年輕力壯、且有意願從事托育的女性勞動力進入托育工作。她也提到,數年後超過半數的保母勢必屆齡退休,若無新血持續穩定加入,將面臨人力斷層,使家長更難找保母。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舉辦記者會檢討保母政策。(圖/記者洪巧藍攝)
根據現行規範,每一托育人員在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最可收託4人,其中未滿兩歲最多2人;若爲「全日」或者「夜間」托育最多可2人。其餘還有在僅收1名全日拖、或收託夜間托育2歲以上2人時,可以增收日間托育1至2人的規範。
對於育有孩子的保母來說,規範還包含若同時扶養2名2歲以下幼兒,考量照顧自己孩子需求,無法收託;扶養6歲以下孩子則視同全日託(夜託)名額,所以當保母同時有2名6歲以下幼兒,即便日間送幼兒園,也仍無法收託。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祝健芳表示,爲改善此問題,社家署目前已研擬出2大方向,包含:「2歲以上子女若已就讀幼兒園,可增收日間托育」以及「保母子女列全日託名額年齡下修至5歲」。
祝健芳解釋,當保母自己有一名2歲以下孩子和一名2以上且送到幼兒園的孩子,可以收託1名日間托育兒童;若孩子都滿2歲且送幼兒園,白天時段沒有照顧自己孩子需求,可以收託2名日托兒童。至於年齡下修,考量6歲以上孩子已經進入小學,5~6歲正好介於幼兒園與小學之間,研擬年齡從6歲改爲5歲以下子女列爲全日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