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年輕人安居樂業 政府應優先推社會住宅

政大財政學系教授陳國樑表示,如果以寄望加重囤房稅壓低房價、讓年輕人買得起房的思維來推動囤房稅,那就傷害到居住正義了。「讓年輕人都買得起房」是理盲濫情的口號,真正的居住正義是想買房的年輕人「適得其所」,不想買房的年輕人「安居樂業」,不應侷限於買不買房的框架。另實證顯示,最能負擔得起的居住市場,就是政府幹預最少的市場,建議未來囤房稅2.0改革方向應排除良善的起造人,以避免誤傷機制。

永晟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福源表示,「享有,不見得要擁有。」不過如果夫妻努力十年還是買不起房,這就是政府的責任,必須提供社會住宅。近年政府大力推動社會住宅,只要品質好、設計好、管理好,未必會債留子孫,甚至會提升資本財。簡言之,一步一腳印提供更多社會住宅,纔是未來房市政策的重點。

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趙文銘表示,要達到居住正義,社會住宅最重要,年輕人如果買不起,至少政府要讓他們租得起。目前世界各國面臨高房價,都在廣設社會住宅,輔以調整利率慢慢改善,這個沒有特效藥。

傑仕堡商旅顧問呂俊毅點名「政府纔是最大的地主」,爲什麼不廣設好房子給人民居住,除社會住宅,甚至可考慮興建地上權住宅,以便宜價格賣給有需求的民衆20年居住使用權。以德國來說,現也透過民間機構合作,積極增加社會住宅滿足居住需求。

陳國瑋社長表示,囤房稅並無法真正落實居住正義,反而對租金與房價產生助漲效應。而若要讓社會各族羣可以安居樂業,堅定推動社會住宅有其必要性,但本次也有專家提出社宅經營亟需完善配套問題,以防止未來可能衍生的種種管理問題,有待政府與民間持續努力。

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鍾也總結指出,現行房屋稅條例已有囤房稅機制,由地方政府依照自身需求訂定差別稅率,爲避免錯殺無辜,也有訂立排除條款,像是臺南市的囤房稅制規定包租代管一律適用1.5%房屋稅率。此外,財政部應11月立院財政委員會附帶決議,將洽地方政府有關房屋稅基與房屋稅制意見,接下來也會將本次專家學者的意見,一併列入政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