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消費維權別再煩心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等5部門印發的《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提出,加強消費維權服務點建設,擴大消費維權“進商場、進超市、進市場、進企業、進景區”活動的覆蓋面、提升可及性。當前,建設消費維權服務站已成爲各地提高消費維權效能的重要舉措,其目的是實現消費維權關口前移,讓消費維權變得“觸手可及”。
擴大消費維權服務站的覆蓋面,將維權“哨所”建到消費者身邊。對商品的質量有疑問、退貨退款遇到困難、商家沒有履行三包責任等問題成爲不少人消費時常遇到的煩心事。過去,消費者遇到類似問題時往往第一反應是撥打維權電話,雖然渠道通暢,但一個簡單問題卻需要前往相關部門經多道程序才能解決,耗時費力。當更多的服務站進駐商場、社區、景區等日常消費場景,消費者遇到問題,隨時都能找到解決方案。
提升消費維權服務站的可及性,爲消費者搭建起便捷維權通道。服務站的可及性不僅體現在地理位置上,還體現在投訴方式的多樣化和處理流程的簡化上。當前部分商場的消費維權服務站存在“重掛牌輕服務”現象,爲了避免服務站空有其名,應適時推行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將軟性服務轉化爲硬性約束,確保每個訴求都有迴響、每起糾紛都有閉環。在投訴方式上,除了支持線下維權服務外,可以引入線上投訴功能,幫助消費者實現足不出戶也能快速維權。
暢通就近投訴渠道,不僅要在服務站建設上實現量的增長,還需在人員素質、維權標準等方面實現質的提升。此前不少地區探索建設消費維權站,但因缺乏統一標準,運行過程中暴露出諸多問題。例如,一些服務站缺乏固定場所,辦公設施簡陋,僅在商場角落隨意擺放幾張桌椅、張貼一塊標識。如此,消費者很難注意到服務站的存在,即便發現,也難以對其專業性產生信任;還有部分服務站工作人員流動性大,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導致問題無法有效解決。這些現象都背離了消費維權服務站設立的初衷。
監管部門需要進一步出臺建設標準,爲各地消費維權服務站的建設和運行提供製度規範。同時,要定期開展監督與評估,對於評估不合格的服務站,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達標的,予以撤銷。可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服務站進行客觀評價,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服務站的工作,做到小事不出商場,矛盾不出基層。
當15分鐘生活圈裡必有維權站點,當智能終端隨時聯通維權力量,當標準化服務承諾成爲行業共識,這些“小站點”將匯聚起大力量,築牢消費維權防線,讓放心消費成爲推動經濟發展的強勁引擎。 (作者:李思雨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