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職工“有假休、放心休”
原標題:讓職工“有假休、放心休”
人民政協報記者 郭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嚴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將帶薪休假執行情況作爲工會維護職工權益的重要內容。這一舉措引得無數網友點贊。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聚焦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益、保護職工身心健康、釋放消費潛力等問題,多位全國政協委員呼籲——
“休息不是懈怠,而是蓄力”
連日來,各地氣溫穩步回升,街頭巷尾處處瀰漫着春日的氣息,又是一年出遊好時節。
28歲的張娟在北京一家互聯網公司任職,平日工作忙碌,常常加班加點。爲了和家人有更多相處的時光,她格外珍惜每個假期。早在一週前,她就着手製訂一家人清明假期的出遊計劃。
“休息不是懈怠,而是蓄力。”張娟笑着說,“每次休假回來,都感覺工作幹勁兒更足一些。”
考慮到3天假期有限,擔心同行老人和孩子過於勞累,張娟在社交平臺上搜索起“拼假攻略”,“沒想到竟有上萬篇的經驗帖,看來有同樣需求的人真不少。”經過一番研究,張娟決定清明假期後再請兩天年假,“這樣就能去更遠的地方,來一次深度遊,好好放鬆一下。”
“‘能休假’‘休好假’,關係着每一位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注意到,隨着《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的出臺,不少企業開始“反內卷”,強制員工下班。
“這些做法引得不少網友點贊,反映了職工們對健康勞動關係的期盼以及對更高品質生活的嚮往。”呂國泉說。
休假與提振消費究竟有什麼關聯?呂國泉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今年春節假期延長了1天,全國國內出遊5.01億人次,同比增長5.9%;國內出遊總花費6770.02億元,同比增長7.0%。
“全國出遊人次和總花費再創新高,充分證明了休假對擴大消費、推動服務業發展的促進作用。”呂國泉說。
據他介紹,我國職工法定休息休假時間包括週休息日、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病假、事假、帶薪年休假等,總計每年約有120~130天。
“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完全可以進一步釋放消費潛能。”呂國泉說:“但目前現實與休假制度間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他看來,休假“難”點不在於無假可休,而是制度的落地落實。
呂國泉在調研中發現,“一些企業依然存在帶薪年休假執行率不足、隱性加班常態化、女職工特殊假期難以保障、休假模式單一化等現象。尤其是部分行業尚未實行雙休制度,而是單休或‘大小周’工作制。”
“近年來,隨着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新職業如雨後春筍般涌現。”呂國泉介紹,我國探親假、喪假制度執行40多年未作調整,“這些制度規定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存在安排不夠靈活、部分職工難享受等問題。”
“依法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有益於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對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呂國泉說。
“要鼓勵勞動者安心休假,激活消費”
“期待更靈活的休假安排、更簡單的休假流程”“希望老人護理假能夠儘快全國推廣,作爲上有老下有小的職場人,很需要”“我們希望公司真正尊重我們的勞動合法權益”……
日常法律諮詢工作中,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李正國遇到過不少職工帶薪年休假難落實、隱形加班與離線休息權受侵等問題。
近日,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因違法安排員工超時加班且拒不整改,被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爲重大違法案件,並處以兩萬元罰款,這一行政處罰案再次引起了李正國的注意。
“這一事件揭示了部分行業和領域加班常態化的‘頑疾’仍然存在。”李正國認爲,相關處罰對其他企業也起到了一定的法律震懾作用。
“事實上,近年來相關部門對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一直非常關注和重視,相關制度不斷完善健全。”李正國表示。
他舉例說,2024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到一起“隱形加班”案件。該案在綜合考慮勞動者的加班頻率、時長、工資標準、工作內容等因素後,判決用人單位支付相應加班費,成爲全國首例在裁判文書中明確界定“隱形加班”的案例。
“這起案件也爲後續法院處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參考,更是對勞動者如何依法維權的重要提示。”李正國認爲,現實中“有假難休”背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現實利益之間的矛盾,“職工休假帶來的崗位人員空缺以及用工成本增加,會影響企業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的主動性。”
“權益保障不是博弈,而是能創造多方共贏的社會效益。”對此,李正國建議,相關部門要繼續強化監管機制,加大勞動監察力度,提升監管效率,“要加大對用人單位落實休假制度不到位、侵害勞動者合法休息休假權益行爲的懲處力度,真正讓監管落到實處。”
“此外,要教育引導用人單位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到保障勞動者休息權與促進企業和社會經濟發展的正相關性。”李正國說,還要鼓勵勞動者行使法律賦予的合法權利,安心休假,激活消費, “對用人單位侵害自身合法休息休假權益的行爲,勞動者要敢於說‘不’,積極向有關部門尋求支持和幫助。”
厚植政策落實的法治“土壤”
“高質量發展是一場耐力賽。”在呂國泉看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不僅是這場比賽的推動力,也應是衡量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
如何更好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益,讓職工“有假休、放心休”?委員們一致認爲,需要綜合施策“開良方”,厚植政策落實的法治“土壤”。
呂國泉建議政企聯動推廣錯峰休假,“政府每年可以發佈一份‘錯峰休假指南’,引導職工分段休假;探索推廣‘休假儲蓄’模式,鼓勵企業與職工協商,將未休假天數轉換爲未來彈性假期或消費券。”
“此外,要全面落實職工療休養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加大對職工療休養投入力度,穩步擴大職工療休養規模等。”呂國泉說。
“休假制度的落地還需要監管部門發力。”呂國泉建議,將帶薪休假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對違規企業處以一定比例罰款,“同時,及時糾正查處用人單位過度加班、‘剋扣’休息休假等做法。”
“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益,關鍵是要完善相關法律規定,抓好制度落實。”李正國建議,將非工作時間線上辦公納入加班範疇,配套制定加班費標準等制度保障,“同時,企業要建立休假反饋機制,定期向工會等部門報告休假執行情況,將休假落實率納入管理者考覈指標等。”
李正國瞭解到,實踐中,很多勞動者通常因法律程序複雜、害怕丟了工作又拿不到賠償等原因,放棄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國目前僅在勞動法中對相關基本勞動標準規範進行了原則性規定,基本勞動標準的各項具體制度主要通過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等方式制定。李正國介紹說:“目前相關規定較爲分散、地域差異也較大,難以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休息需要未能得到充分滿足。”
“勞動基準法具有底線性、法定性、強制性的特點,是實現勞動者體面勞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基礎和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李正國建議,在整合有關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工資支付、特殊羣體保護等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加快勞動基準法立法進程,爲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待遇方面的有力法治保障,讓職工“有假休、放心休”。
來源:人民政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