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集中休假」僱主可強制停休 網:防罷工條款,噁心!
一例一休新制上路,特休假排休權在於勞工,僱主雖然可以提醒排休,但是不能夠排定特定日期要求休假,因此,可能導致勞工都集中在特定日子休假。勞動部長林美珠日前表示,若僱主遇到類似狀況,可以動用勞基法第40條突發事件規定,單方面要求勞工停休,讓企業可以維持正常營運。
新修正的勞基法中,有別於以往的勞資協商,特休假排休權改由勞工決定,讓許多僱主感到擔憂。勞動部表示,最好的做法是由勞資雙方互相協商,員工不要都安排在相同日期,若是影響企業營運,可以不需經過員工同意,動用勞基法40條突發事件規定,停止勞工當天的休假,事後必須加發出勤員工一日薪資、並補休一日,並且要在24小時內向勞工局報備。
消息一出,很快的在批踢踢上引起網友討論,許多網友紛紛留言批評,「資動部又再爲企業解套了,噁心」、「爛透了!休假少,還不讓人休,唉」、「根本防罷工條款,真的很噁心」、「X這三小,要是員工想罷工以後也用這招擋就好」、「X你娘垃圾資進黨&資動部,叫資進黨還會有人不爽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