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違約帶妹開房13次 賠老婆千萬

籤協議書答應老婆不再偷吃 又到摩鐵與女子嘿咻13次 判賠100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科技業知名的吳姓女總經理,發現黃姓丈夫外遇後,黃男籤協議書答應不再犯,不久又被捉包,和其他女人到旅館嘿咻13次,她提告要求黃履行協議,臺北地院判決,黃男須依約給付1000萬元。可上訴。

吳女提告指控,丈夫在2020年8月15日與酒店小姐到旅館開房,後來因遺失信用卡遭對方盜刷後提告,她才知丈夫荒唐行徑。丈夫表示懺悔,去年7月2日與她籤協議書,承諾不再有違背夫妻間不忠實行爲。

吳女說,去年7月9日至11月5日,丈夫又到旅館與女性發生性行爲13次,並在車內與女子有親密露骨對話,請求判決丈夫依協議內容給付她1000萬。

黃男說,他患有疾病,醫師建議唱歌有助治療,去年下半年疫情期間許多場所不開放,他纔到汽車旅館唱歌,沒違背夫妻忠實義務行爲,且約定千萬違約金顯然過高,對他顯過嚴苛。

北院法官調查發現,去年底政府只規範歌唱場所應落實「實聯制」及戴口罩,沒禁止營業。黃男如有與女性唱歌需求,可到一般歌唱場所消費,沒必要爲唱歌到汽車旅館,且他與女性的對話內容充斥已發生性行爲之言語,可認定他到旅館與女性發生性行爲,況他的年薪超過違約金數倍以上,判他須依約給付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