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夜歸妻「穿內衣開門」驚見「內褲男」躲窗簾後 辯:在慶生
人夫夜歸妻「穿內衣開門」,驚見「內褲男」躲窗簾後,辯:在慶生。(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人夫阿倫(化名)去年深夜回妻子租屋處,發現妻子神色緊張且只穿着內衣應門,進一步探索後竟發現窗簾後站了一名只穿內褲的陌生男子,氣得他把對方告上法院,法官認爲小王已侵害阿倫配偶權,判其須賠償給付1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阿倫(化名)去年2月18日凌晨至妻子租屋套房時,發現妻子僅着內衣應門,神色慌亂,而2名稚女則坐於牀上,經進一步搜尋,阿倫發現小王僅穿着內衣褲,躲藏於房內之窗簾後面,顯見2人有在稚女面前發生性行爲。
阿倫控訴,小王明知妻子爲有夫之婦,縱其2人間沒有發生性行爲,但於深夜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亦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情形,已侵害他的配偶權,致其精神備受打擊,因此向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庭審理時,小王辯稱,當時他確實在租屋套房與人妻聚會,但2人僅爲單純朋友關係,當天是人妻爲了幫他慶生,考量疫情嚴重,才邀約其至家中作客,結束後因外面天氣飄雨,人妻便讓他在租屋套房客廳內休息,而阿倫突然出現在租屋套房,他因擔心場面尷尬,纔會躲到房內窗簾後之陽臺。
法官認爲,雖當場乏2人有通姦行爲或發生性行爲之證據,但依照社會通念觀察,人妻於深夜身着睡衣與非配偶之小王獨處於臥室,顯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之單純友情交往界線,因此不採信小王說詞,判其須賠償給付阿倫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