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酒醒驚見「內褲反穿」 男大生認撿屍賠80萬
一名20歲的傳播妹在年初受邀到KTV陪唱助興,醉倒後被男客送到附近旅館休息,隔日起牀發現自己的內褲竟然反穿,懷疑有人藉機性侵怒而提告。警方調閱旅館周邊監視器,鎖定一名陳姓男大生。陳男被逮後承認罪行,並承諾會賠償對方80萬元,在10日被臺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罪起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年僅19歲的陳男,年初與其他7名友人相約西門町星據點KTV歡唱,還叫了2名傳播妹來助興。酒過三巡後,陳男等人將其中一名傳播妹,送到附近的愛客發101-S Hotel精品旅店休息,還從她的錢包裡掏出2000元來支付房費,歡唱過後又回到旅館續攤。
傳播妹隔日起牀發現錢包裡少了2000元,而且自己的內褲竟反穿,懷疑被昨晚的男客性侵,一氣之下報警提告。警方獲報後調閱旅館附近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在友人離開旅館後又折返房內,最有可能犯案,爲了釐清案情,一併約談參與聚會的8名男子。
陳男到案後供稱,當晚與友人離開時,發現鑰匙不見,又因酒醉想吐,情急之下返回旅館,看到傳播妹在牀上熟睡,一時色慾薰心,與對方發生關係,坦承性侵罪行,願意賠償對方80萬元。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依乘機性交罪將陳男起訴,由於陳嫌犯後態度良好、願與受害者和解,將請法院從輕量刑。
不少網友看到報導後表示,「80萬,直接去找賣春女,都不知道可嫖多少次了」、「80萬可以包養好幾個玩到虛脫」、「80萬拿去玩能嚕到破皮,真正盤子(臺語:凱子)」、「所以歡場女子都不怕與客人外出喝酒,80萬,那是要陪喝多少次的酒才賺得到呀」。也有許多網友保留其他意見,「80萬?還是要父母幫你承擔?」、「覺得臺灣某種男生不懂得尊重女性」、「現在的大學生好不單純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