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坐牢收「新生兒出生登記」 驚覺被戴綠帽提告求償

臺南地方法院判決外遇生子的蘇女、蔡男應連帶賠償許男15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許姓男子因案入監服刑,蘇姓妻子原本承諾願意等他回來,但今年5月間,他卻在獄中接到「新生兒出生登記」通知,驚覺被戴綠帽,向妻子及其外遇對象蔡姓男子求償50萬元。儘管蘇、蔡2人都沒有出庭及提出書面說明,但臺南地院調取戶籍謄本與孩子出生證明書後,確認孩子的父親是蔡男後,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

許男主張,他與蘇女於2018年11月結婚,婚後育有1子,夫妻感情原本和睦,後來他因案入監服刑,妻子原本說願意等他,不會離婚;不料,服刑期間,竟接獲戶政事務所通知有關新生兒出生登記事宜,擬於5月底辦理姓氏抽籤,經檢視出生證明書,才知道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蔡男交往,還受胎生下一子,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據此提告並向2人求償50萬元。

臺南地院簡易庭通知蘇、蔡2人開庭,但他們都沒有出庭或提出任何書面說明。不過,法官調查發現,許男與蘇女在2018年11月間結婚後,同年12月初許男因案收押,並從2019年1月中旬入獄服刑迄今。後來,許男雖與蘇女於2022年1月中旬兩願離婚,但在2人婚姻尚存續期間,蘇女與蔡男交往、發生性關係,並於今年3月下旬產下1子,有戶籍謄本及孩子出生證明作爲佐證,認定許男的主張真實,判蘇女與蔡男應連帶賠償許男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