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促進放心消費,商品生產日期應“好認易找”
本文轉自:人民網-觀點頻道
莊紅韜
今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籤標識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針對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找不到、看不清等現象,推動食品企業積極採取改進措施。然而,近期有媒體走訪多家線下商超發現,一些在《公告》發佈後生產的商品,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籤標識並未達到要求,仍然和消費者玩起“躲貓貓”。
商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是消費者在選擇購買時的重要依據,在商品外包裝上註明相關信息是企業的法定義務。食品標籤是消費者瞭解食品信息的重要窗口,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更是關係到食品的安全和質量。如果消費者無法清晰地看到這些關鍵信息,就難以判斷食品是否在安全食用期內,從而增加了食品安全風險。
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不易查找,固然有部分客觀原因,但也不能排除生產廠家的主觀因素。部分食品企業缺乏對消費者權益的尊重和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爲了追求美觀或降低成本,將標籤標識設計得模糊不清或難以查找。生產日期、保質期的不易查找,讓更多生產日期較早、臨近保質期的商品得以售出,從短期結果看對商家更有利。然而,從長遠角度來看,這種讓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消費者玩“躲貓貓”的行爲只會影響消費者對相關商品的信任,進而降低消費需求,甚至導致消費者轉投其他替代選擇,無論是對商家還是市場來說都有害無利。
針對有的企業和消費者玩“躲貓貓”的現象,有關職能部門已經注意到了,相應的堵漏舉措頻頻推出。比如:對標籤上文字、數字的大小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商品包裝標籤信息‘躲貓貓’”的現象在持續規範管理過程中,或將從根本上有所扭轉。
此外,食品企業應增強社會責任感,認識到清晰明確的標籤標識對於保障消費者權益和企業自身發展的重要性。在設計和印刷標籤標識時,應遵循易讀、易懂、易找的原則,確保消費者能夠輕鬆獲取食品的關鍵信息。消費者也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在購買食品時仔細查看標籤標識,如發現問題及時向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食品安全無小事,食品標籤標識更是關係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讓我們共同努力,讓食品標籤不再“躲貓貓”,爲消費者營造一個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