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變臉》已成真!迫切需要規範人臉面具產銷用

桃梓

任何人使用3D掃描人臉,或者簡單提供360度的人臉照片,就能下單訂做一張栩栩如生的人臉面具……近年來,隨着相關技術的飛速發展,原本用於藝術創作,只出現在電影、電視劇、舞臺劇等特殊場景的人臉面具,已經逐漸成爲唾手可得的商品。

然而,在新技術不斷爲消費者提供便利、帶來新奇體驗的同時,以假亂真的人臉面具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日前,江蘇徐州一男子攜帶人臉面具冒充電力工作人員入室盜竊,前後作案20多起。無獨有偶,上海閔行某小區近日有四戶居民被盜,損失財物10多萬元,該案小偷也佩戴了人臉面具僞裝老年人,對警方破案形成了一定的干擾。1997年上映的電影《變臉》曾轟動一時,其中犯罪分子通過“換臉”偷走他人身份,並以此掩飾自己惡行的科幻情節,如今已經成爲現實!

目前,多地警方已發出提醒,以硅膠人臉面具僞裝成新面孔實施犯罪,正成爲一種新型作案手法。與一般的面部裝飾物不同,這種硅膠面具通過將人臉數據實體化,模仿出他人的臉部生物特徵,而這些獨一無二的特徵是識別身份信息的關鍵。不法分子正是藉此掩蓋真容,冒充他人進行違法犯罪,不僅給被冒用的肖像主人帶來無妄之災,還能混淆警方偵查,逃避追捕。

此外,人臉面具高度仿真的生物特徵還有可能突破人臉識別關卡,給個人支付、信息系統帶去較大風險。人臉面具帶來的風險已不容忽視,但針對此類商品的銷售卻沒有得到有效監管。在一些電商平臺上,只要用“硅膠面具”替代“人臉面具”作爲關鍵詞,就能夠找到賣家,並且價格從幾千元至幾萬元不等。一些價格高、做工精細的人臉面具,甚至被商家標榜可以通過上下班的人臉檢測打卡機。而買家只需要提供某人多角度的照片,就可以訂做,無須提供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購買目的和使用場景。換言之,一個人如果被拍攝了多角度照片,那麼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這些照片復刻一張以假亂真的“臉”。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未經肖像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顯而易見,私自使用他人多角度照片定製人臉面具涉嫌侵權。隨着科技飛速發展,人臉識別技術被廣泛應用,作爲個人獨有的生物信息已經與個人及社會安全緊密掛鉤。相關部門應儘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並細化監管措施,確保行之有效。電商平臺和商家要理清、履行管理責任,對購買者進行身份驗證並嚴格覈查資質、用途,做好公安部門登記備案。對確實有使用人臉面具需求的購買羣體,要制定相應的準則規範,加強教育引導宣傳,降低濫用風險。

總之,守好信息安全這道關,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防止人臉面具成爲冒用他人身份的“畫皮”,我們必須從生產、銷售、使用各個環節加強監管,既要保障合法需求、合理使用,更要降低和減少人臉面具被濫用導致的違法犯罪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