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穿緊身內衣勾引鄰居丈夫 正宮怒告獲賠35萬元

嘉義地方法院判陳女賠償35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陳姓婦人與陳女在嘉義毗鄰而居,陳女屢次要求陳婦的張姓丈夫到家裡幫忙修電腦、水電,陳女只穿緊身內衣藉機勾引張男,又三番兩次向張男抱怨自己的婚姻不幸福,以心情不佳爲由邀約張男出遊、到摩鐵發生親密關係,陳婦提告求償100萬精神損害金,法官判賠35萬元。全案可上訴。

陳婦、陳女各自有婚姻,陳婦指控2012年起陳女老是向張男吐露自己的婚姻問題,2022年間屢屢要求張男到陳女家裡幫忙修理水電、家電,張男到陳女家後發現陳女只穿緊身內衣。

陳女又假借自己心情不佳,要求張男帶她外出透透氣,或到摩鐵,陳女就把自己脫光光,愛撫自己給張男看,還有一次兩人開車到嘉義縣偏僻處,陳女又自慰給張男看,張男慾火難抑進而發生親密行爲。

2023年1月23日晚上陳女又約張男出遊,陳女前夫李男尾隨,用手機錄下陳女與張男親密關係。

法官審理,陳女坦承與張男有私情,但辯稱是張男主動。法官審酌陳婦所受侵害情節與承受痛苦程度、雙方的社會身分、地位、教育程度、財產經濟狀況、工作與收入,判陳女賠償陳婦精神損害慰撫金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