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通姦與男「車震」 丈夫47天后氣得急性腦中風住院
臺北市一名吳姓男子與陳姓妻子結婚14年,妻子於2011年3月間與一名陳姓男子在國家音樂廳地下室停車場內「車震」,事後兩人坦承通姦,吳男47天后氣得急性腦中風住院,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陳女須賠償前夫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與陳姓女子在1997年間結婚,結婚14年後,陳女於2011年3月間與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至國家音樂廳地下室停車場內,雙方在車內脫光衣物並將座椅往後平置,在車內發生性行爲,事後陳男坦承通姦並連番道歉,但吳男仍不堪承受。
判決書指出,吳男傷心欲絕,他與陳女在100年5月辦理離婚。豈料,47天后因氣憤難耐,竟罹患急性腦中風住院治療,吳男憤而向陳姓前妻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臺北地院審理髮現,吳男罹患急性腦中風入院治療,與妻子通姦之日已相隔47天,很難判定兩者間有因果關係,判處陳女須給付吳男40萬元償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妻子與男子在國家音樂廳地下室停車場內「車震」,丈夫47天后氣得罹患急性腦中風住院;圖爲國家音樂廳的示意圖。(圖/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