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戶籍國籍欄可記載「臺灣」 5月起實施
日本法務省(相當於法務部)5月起承認可在戶籍的國籍欄標示地區名,臺灣人實質可在戶籍的國籍欄登記「臺灣」二字。日本政府原則上只承認國名,臺灣人的戶籍欄被登記爲「中國」,但現在顧及臺灣人的認同(identity)。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依日本現行制度,外國人即使與日本人結婚,不能就此登記日本的戶籍,只承認日本人的戶籍,在日本人的婚姻資訊欄會記載外籍配偶的名字、國籍。
外國人歸化日本(取得日本籍)或成爲日本人養子時,可登記戶籍,本人的戶籍上記載着出身的國籍。
日本法務省將在戶籍上外國人的「國籍」欄修改爲「國籍・地域」,爲了5月起在戶籍追加姓名的日文假名念法,將配合系統做大幅修改。
報導說,有關戶籍上的標示,是根據日本1972年與臺灣(中華民國)斷交前法務省所提出的1964年的通知,將中華民國國籍的標示改爲「中國」。
法務省表示,當時未與日本有正式邦交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在戶籍上該如何標示國籍是一大課題。當時日本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家,所以戶籍不能記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字眼,但法務省認爲登記爲「中華民國」也不恰當。有人猜,法務省於是將臺灣和中國都登記爲「中國」。
法務省令修改後,已被記載爲「中國」,但想修改爲記載「臺灣」的人可做變更。
報導指出,臺灣內政部公佈有關婚姻的統計顯示,每年約800至1000名臺灣人與日本人結婚。
目前日本的戶籍上將臺灣人、中國人的戶籍都登記爲「中國」,有些臺灣人爲了保持認同,要求日本政府批准在國籍欄上寫「臺灣」。有看法指出,這和國際社會普遍認爲臺灣是「地區」的現況不符。
日本對旅居日本有一段時間的外國人,發給住民票、在留卡(居留卡),已承認出身地欄可記載地區名,戶籍的登記也與這些官方文件統一。
日本發住民票給外國人,2012年開始將國籍欄設計成「國籍・地區」欄,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相當於出入境管理局)所管轄的在留卡也在同年新制上路時承認登記地區名。在此之前的「外國人登錄證」上標示「中國」二字。
日本法務省曾承認特例,那就是「巴勒斯坦」的戶籍標示也是以法務省令正式承認。對於北韓(北朝鮮),法務省令並未言及,將持續標示「朝鮮」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