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功虐死案 2高中老師獲緩起訴

▲日月明功虐囚高中生,8人遭起訴。

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偵辦高中生詹淳命案原列僞證被告的臺中國清水高中3名老師檢方5日將詹姓及蔡姓老師緩起訴,林姓老師則不起訴。

高中生詹淳寓被虐死案,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成員許愛珍林甫朋等8人在今年1月被檢方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全案仍在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中。臺中清水高中詹姓、蔡姓及林姓3名老師,當時被列爲僞證案被告。

根據彰化地檢署的緩起訴及不起訴處分書,在詹姓及蔡姓老師部分,檢方認爲,詹姓及蔡姓老師明知詹淳寓被囚禁在默園內,在接受檢警訊問時卻作出不實的僞證。

檢方考量2人沒有前科,自願參與地檢署的修復式司法程序,而且在案件偵查中深表悔悟,詳細說明案件發生經過,有助於案件偵辦,因此處以緩起訴處分,2人緩起訴期間都爲1年,需向公庫支付4萬及3萬元。

至於林姓老師涉及僞證部分,檢方認爲,林姓老師部分證詞因接受訊問時間距離案發已超過半年,有可能因時間太久記憶模糊,且被告立即更正證述內容,難認其有隱匿實情之故意,因此處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