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加中低收入羣衆要素收入

——訪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李鵬

奮進新徵程建功新時代—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報道 解說(8 )

本報記者 段樹軍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分配製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種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羣衆要素收入”。如何理解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對增加中低收入羣衆要素收入的作用?如何增加中低收入羣衆要素收入?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專訪了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李鵬。

完善按要素分配製度對中低收入羣衆收入增長意義重大

中國經濟時報: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分配製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種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羣衆要素收入”。如何理解這句話?

李鵬: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中國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爲上中等收入國家,全體人民的生活水平實現了歷史性飛躍。但是目前中國人民生活的富裕程度和高收入國家仍然有較大距離,不同羣體之間的收入差距依然較大,大部分人收入以中低收入爲主,距離中等收入羣體佔比達到50%-75%的“橄欖型”合理收入結構仍然有較大距離,如何讓占人口絕大多數的中低收入人羣提高收入,如何讓更多人富裕起來,最終實現共同富裕,是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首要物質前提,是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任務。

“鼓勵勤勞創新致富、着力擴大中等收入羣體規模、推動更多低收入人羣邁入中等收入行列”,是習近平總書記對紮實推動共同富裕的重要要求。國家“十四五”規劃強調,“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類生產要素由市場決定報酬的機制,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羣體要素收入”。新時代以來,伴隨工業4.0時代的發展,推動經濟發展的生產要素從傳統的土地、資本、勞動等硬要素爲主,越來越多地擴大到知識、技術、管理以及數據等軟性要素的作用。在堅持按勞分配,不斷提高勞動者勞動收入的同時,完善按要素分配製度,激發各要素所有和使用主體的活力和效能、增加要素收入,對於挖掘我國經濟潛在增長率,多渠道拓展收入來源,尤其是拓展中低收入羣衆收入空間和持續提高收入意義重大。

中低收入羣衆,尤其是農村人羣收入增長是一項艱鉅的任務

中國經濟時報: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要素收入,對中低收入羣衆的收入增長意義何在?

李鵬: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我國低於中等收入的人口約有9億,佔總人口比重是64%,其中在農村人口中,中低收入佔比接近90%。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居民收入總體上獲得了較爲明顯的增長,但農村低收入人羣的收入增長相對緩慢。2012年我國實施精準扶貧、脫貧攻堅戰略以來,採取產業發展、就業帶動以及轉移支付等多種措施扶助貧困人口發展,成功實現了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的目標,但農村低收入羣體收入增長相對緩慢的基本態勢並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農村低收入羣體的收入增長,可能是一項比實現脫貧攻堅目標更爲艱鉅的任務。

從我國中低收入羣衆的收入結構來看,主要收入來源已經從改革開放初期的經營性收入、工資性收入爲主逐漸變化爲當前以工資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爲主,工資性勞動收入平均佔比達到60%,轉移性收入是15%;城鎮人口的經營性收入佔比不足10%,農村人口經營性收入平均佔比接近40%;城鄉財產性收入普遍較少,城鎮人口占比約11%,農村則不足3%。經營性收入在城鄉之間佔比存在的巨大差異表明,農村人口的收入提升中,非農獲益相對較低,對農業經營活動的依賴程度依然相對較高,農業經營收入發揮着縮小農村低收入人羣與總人羣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因此,儘管隨着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農村人口“非農化”傾向日趨明顯,“務工”收入成爲農村居民收入增長的重要來源,但通過提高農村人口的勞動、土地、技術和管理等要素經營性收入的能力和水平,對於總體上增加農民收入十分重要。

增加中低收入羣衆要素收入的着力點

中國經濟時報:您認爲,增加中低收入羣衆要素收入需要在哪些方面着力?

李鵬:第一,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穩定增長。各國經驗證明,提高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羣體的最寬厚基礎是經濟穩定增長、穩定就業。當前我國經濟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需要採取更多措施促進經濟增長,使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

第二,提高中低收入羣衆的人力資源質量。大力發展地區性、專業性強的特色職業教育,構建多渠道、多元化、多形式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加大對中低收入尤其是自我發展能力弱的低收入羣體的精準培訓,提高其生產、務工和經商等現代發展技能。

第三,支持廣大農村地區發展合作社等多種形式的社會組織。通過吸納社員、技術培訓、就業帶動等幫扶形式,發揮先富和高收入羣體在農村的帶動作用、合作社在城鄉之間的紐帶作用,提高中低收入羣體從社會生產關係網中獲取資源的能力,克服完全憑藉單薄的個人力量,只有勞動力但不懂市場、沒有資金、缺乏技術的發展困局。

第四,持續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我國的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經營者、個體工商戶占城鄉就業人羣的較大比重,他們大部分是中等收入人羣中的“薄弱者”和低收入羣體的“僱用者”,鼓勵和鞏固這些市場創業創新主體,是促進中低收入羣衆勤勞致富的主要途徑。當前要繼續對市場主體實施減稅降費,爲市場主體減負紓困。從長期來看,要加大力度改善民營經濟營商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做到政策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第五,健全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並決定報酬的分配機制。進一步完善勞動力和各類人才市場,增強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上的決定性作用,釋放我國人口的素質紅利。深化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增強土地、山林等自然資源的流轉性和變現空間,使農民的資產由隱性變爲顯性,有更多機會參與分享市場收益。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促進社會融資結構持續優化;拓展金融創新空間,增強各類金融機構服務個體經營者和中小微企業的能力,提升中低收入羣衆創新創業的資金可獲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