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液原子筆」進入室友菊花3秒 檢:只是戲弄不構成強制性交

檢方認爲,李男原子筆插入小明肛門,只是要玩弄對方,並無滿足或性交意識存在。(圖/示意照/翻攝國立教育資料館性別平等教學影片《如果早知道男生也會被性侵》)

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法務部矯正署誠正中學一名學員小明(化名)的肛門,遭李姓室友拿抹乳液的原子筆插入。但檢方認爲,李男的行爲客觀上符合《刑法》性交定義,但他純粹是單純戲弄對方,並非是要滿足性慾主觀上不存在任何性交意識,不符合強制性交主觀要件,依強制罪嫌起訴。

《自由時報》報導,2017年11月,李男和徐姓室友、劉姓室友聯手,先由徐推倒小明,再由劉脫下小明的內褲,接着李拿「乳液原子筆」插入對方的肛門3秒。全案曝光後,小明母親氣得控告3人強制性交。李則辯稱只是在玩。

檢方引述最高法院的判決,指《刑法》的性交定義以身體器物侵入他人性器官,這是客觀要件;另外,該行爲是爲了滿足性慾或興奮,才符合主觀要件,不是隻以被害人有無感受到羞辱當依據。

檢方表示,李男雖違反阿明意願用筆插入對方的肛門,這種強暴方式客觀上符合《刑法》性交定義,但李的行爲純粹是要玩弄對方,主觀上並無滿足或讓在場人興奮的性交意識存在,因此依強制罪嫌起訴;至於徐男劉男因無犯意,只是惡作劇,雙雙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