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高虹安遭押逾3個月 竹市長將補選

針對檢調搜索高虹安的國會辦公室,立法院長游錫堃表示一切依法辦理。(姚志平攝)

新竹市長當選人、民衆黨立委高虹安因爲涉嫌詐領助理費,檢調單位15日進入高虹安國會辦公室搜索,對此,立法院長游錫堃表示,檢察行政依法通知,立法院也依法辦理。不過,若高虹安遭裁定羈押,還須經立院同意,且若無法在3個月內完成宣誓就職,屆時將重新補選。

游錫堃說,大約週一或週二的時候收到公文,就是依法辦理,尊重檢調司法程序。不過,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在臉書發文,指「想把司法問題政治化?高虹安,妳爲何還不辭立委?」除酸高虹安不辭職就是因爲薪水,另外也點出,本案最巧妙之處就在時機點,高虹安25日上任前,「只要一天不辭職,這個保護傘就一直有效」,等於把要不要同意羈押高虹安的難題丟給立法院,讓自己的司法問題變成政治問題,他大嘆,「不得不說相當高明,或許有高人指點也說不定?」

目前正值立院會期,高虹安依法受到保障,但過去藍綠立委曾因集體收賄案,遭臺北地院裁定羈押,當時經過立法院各黨團火速協商後,立法院長游錫堃即宣佈同意羈押完成程序,因此這把保護傘也非萬能。

高虹安將在25日宣誓就職,若遭羈押無法就職該怎麼辦?內政部表示,縣市長未在規定的日期宣誓就職者,參照《宣誓條例》規定,另定日期宣誓,應在3個月內宣示,如屆時仍未宣誓者,視同缺額,並依法辦理補選。

律師詹晉鑑表示,高有沒有被羈押,幾乎攸關新竹市長是不是要補選,因爲偵查中羈押2個月,通常貪污屬於重罪,延押機會很大,總共4個月的羈押,恐怕很難讓高在就職日起3個月內宣誓就職,形成缺額。

而過去嘉義縣議員當選人王焜玄因涉及地方選舉賄選案被羈押在嘉義看守所,並請嘉義縣議會函文法官到看守所監誓,但未成功。詹晉鑑表示,根據《宣誓條例》規定,宣示應於就職任所獲上級機關指定的地點,由宣示人肅立向國旗及國父遺像,舉右手向上伸直,手掌放開,五指併攏,掌心向前,宣讀誓言,因此高要在看守所宣誓就職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