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提升國家獎助學金資標準

人民網北京10月29日電 (記者王震)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近日,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調整高等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國家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增加高等教育階段國家獎學金名額,提高獎助學金標準。

一是增加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提高獎勵標準。從2024年起,將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由每年6萬名增加到12萬名,獎勵標準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是提高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從2024年起,將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是提高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從2024年秋季學期起,將本專科生(含預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體標準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範圍內自主確定,可以分爲2—3檔。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是增加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從2024年起,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由每年4.5萬名增加到9萬名,其中:碩士生由3.5萬名增加到7萬名,博士生由1萬名增加到2萬名。

五是提高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支持標準。從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中央財政支持標準,其中:碩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中央高校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等因素,確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獎勵標準(可分檔設定獎勵標準),並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最高不超過碩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名額分配應向基礎學科和國家急需的學科(專業、方向)傾斜,向拔尖創新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傾斜,向學術型研究生傾斜。各地可根據本次調整精神並結合實際,完善地方財政對所屬高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支持政策。

通知還提出,提高高中階段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覆蓋面。

一是提高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將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200—35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爲2—3檔。

二是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覆蓋面、提高資助標準。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將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三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範圍。六盤山區等11個原連片特困地區和西藏、四省涉藏州縣、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範圍。平均資助標準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200—35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爲2—3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