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上萬支不雅片 韓N號房1主嫌「加重量刑」仍只判7年
南韓「N號房」另一主嫌判決結果出爐,「加重量刑」後仍僅判7年徒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轟動一時的南韓「N號房」性剝削犯罪事件,水源地方法院16日對主嫌之一的38歲全姓嫌犯宣判,但「加重量刑」後,卻只7年徒刑。
據《朝鮮日報》報導,檢方原本對全嫌求處3年6月徒刑,被輿論批評刑責太輕,重申請法庭辯論後,追加散佈上萬支不雅片是以營利爲目的犯罪事實,上月19日終審時將求刑量度提高3倍,改向法院求處10年6個月的刑期。
水源地方法官表示,全嫌將網站伺服器架設於海外,收取廣告費用、接受贊助,甚至曾因散佈女性裸照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但緩刑期間又犯下更嚴重的罪行。
法官審理後認爲,全嫌透過傳送連結,共享N號房超過1萬支不雅片與100件以上的兒童、青少年淫穢檔案,導致大量性剝削產物被廣泛流傳,最終將他判刑7年,120小時性暴力治療進修、10年內個資公開與告知,且不得於未成年相關機構或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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