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淫照+泄密 李宗瑞「案外案」另行偵結
富少李宗瑞涉性侵偷拍等案,北檢6日以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具體求刑30年;至於不雅照散佈及泄密部分,檢察官籤分他案,將另行偵結。
李宗瑞去年7月間被一對姊妹控告性侵,雖然他被移送北檢偵辦,且檢察官訊後聲羈,但臺北地院開羈押庭法官認定罪證不足,將他無保釋放。後有被害女子控告李涉嫌偷拍性愛光碟,因檢方傳拘不到,認定他逃匿,8月1日發佈通緝,李於8月23日自行到案。
全案衍生案外案包括不雅照散佈及泄密兩部分。有網友疑似利用P2P傳輸分享軟體,傳輸及散佈不雅照;數個論壇網站也疑似提供李宗瑞性愛影片的載點供網友下載;還有平面媒體刊登多張從「性愛光碟」翻拍的裸露照片,並撰文李宗瑞與特定被害人及被害情節;北檢將另行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