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均未完成業績承諾,毅煒投資被要求責令改正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胡萌)12月25日,江西證監局發佈公告,對樟樹市毅煒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毅煒投資”)、盧鬱煒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
據瞭解,2020年12月,毅煒投資與國旅聯合簽訂北京新線中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線中視)股權收購協議,根據收購協議約定,毅煒投資作爲交易對手方,承諾新線中視2020年-2022年淨利潤分別不低於2180萬元、3650萬元和3650萬元,累計承諾淨利潤爲9480萬元。
根據國旅聯合公告,2020年-2022年新線中視實現淨利潤分別爲2027.14萬元、785.08萬元和459.81萬元,三年均未完成業績承諾。累計實現淨利潤3272.03萬元,業績承諾完成率爲35%。按協議約定及測算,毅煒投資作爲業績承諾方應向國旅聯合支付業績補償款4408.91萬元。
截至目前,毅煒投資尚有3700.4萬元業績承諾款未付。該行爲構成《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承諾》第十五條所規定的違反承諾情形。
編輯 陳莉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