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抓通緝犯錯毆特戰老兵 雙方互告全被起訴

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三重警打人案,起訴特戰老兵和翁姓警員。(資料照)

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警員等人去年9月20日下午追緝通緝犯「李OO」,着便衣巡邏,見54歲黃姓民衆經過,誤將黃認成通緝犯逮捕,警民扭打,最後黃民被逮捕後,才發現抓錯人,黃其實是特戰老兵退伍,在網路發聲認爲「黑警打人」。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傷害罪起訴黃民,另依傷害、妨害自由與妨害名譽起訴翁員,其餘員警不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9月20日翁員和江員查捕通緝犯「李OO」,在當天晚間8時許發現「李OO」的車輛停在三重區後竹圍街175巷32弄附近,翁員便穿着便衣、騎機車在附近機動待命。

剛好此時黃民步行經過「李OO」的車輛,翁員誤以爲目標出現,便停下機車上前,以右手搭上黃民肩膀詢問「你是不是李OO」,黃對翁員舉動反抗,加深翁員以爲他就是「李OO」的誤解,便執行逮捕動作,黃民過程中沒表明身分,也沒離開或呼救,反而與翁員扭打,將他過肩摔在地上後跨坐他的身上猛揍。

檢方認爲,翁員大聲求救,一旁待命的江員聽到後上前欲把黃民拉起,但黃民卻轉而攻擊江員、以腳踹江,最後兩人費了一番工夫纔將黃民制伏。兩人制伏黃民後呼叫支援,翁員明知黃民已無反抗力,仍基於傷害之意,對黃民揮拳,還怒罵「幹你孃、三小」等不雅字眼,更以到場支援員警的辣椒水噴灑黃。

黃民被帶往派出所後,向翁員表示他不要到廁所沖洗眼睛,但翁員仍基於妨害自由之意,強制將他帶往派出所。

檢方認爲,警民扭打時,黃未向警方表明身分也沒呼喊求救,反而抓着警察扭打、過肩摔警察並揮打警察,已有故意傷害之意,依傷害等罪起訴黃民;但檢方也認爲,翁員在黃民被壓制、無力反抗時,對黃民揮拳、灑辣椒水,又罵「幹你孃」等不雅字眼,並在黃民被帶回派出所要求不要去廁所沖洗眼睛時硬拖着他去廁所,涉犯傷害、公然侮辱與強制等罪,也起訴翁員,其餘員警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