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議員資格 陸月嬌嘆:沒辦法的事

陸月嬌遭判褫奪公權後解除議員資格,她說,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本報資料照片)

屏東縣議員陸月嬌4年前用不實單據浮報出國考察費用1萬2500元,遭判褫奪公權,確定喪失議員資格。陸獲悉消息後平靜地說「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現在講太多都沒有用,至於未來是否繼續從政,她迴應「還沒想到這些、謝謝關心。」

陸月嬌一審被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囚3年8月、褫奪公權2年,二審改判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雖免入獄但因遭褫奪公權失去議員資格。

屏東縣選委會組長伍文玲表示,在內政部解除陸月嬌職務後,依據選罷法規定,該選區將由高惠芬遞補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