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胞兄殘忍砍手焚屍 狠男無期徒刑改判18年定讞

林男殺害胞兄焚屍手段殘忍。(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中男子林宗耀,因經商失敗信用破產,官司纏身還遭通緝,最後竟殘忍殺害無業哥哥,剁下哥哥的雙手後焚屍;再由母親幫忙欺騙戶政事務所,讓林男冒用哥哥的身分,領到「重生」的身分證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審理因林男賠償大嫂等人損失,獲得原諒改判18年。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原本經營營造公司的林宗耀(50歲),在家中兄弟間不但聰明,又是公司老闆,相較於哥哥酗酒、好賭、無業,林宗耀特別醒目。但2012年公司倒閉後,林男信用破產,經濟惡化加上債務官司纏身。他一度冒用外甥身分,打算重辦身分證「重生」,但遭判刑1年、緩刑2年。

但緩刑期限一過,林男又打算冒用無業的哥哥身分。他在2015年9月間假冒哥哥身分,以自己的照片向戶政事務所申領哥哥的身分證,戶政人員發現照片差異太大,結果林母竟出具證明書,證明照片就是哥哥,讓林男得以取得假身分「重生」。但林男重生後在外租屋,躲躲藏藏,直到2017年4月間,林男因案遭判刑定讞,被通知發監時,他才決定殺害親兄,讓哥哥屍體假冒「林宗耀」死亡的假象

林男遂於2017年6月1日邀哥哥與友人臺中市飲酒,並約出胞兄外出,到重劃區附近空地,先持板模打倒胞兄,後持菜刀朝哥哥頭頸猛砍,當場殺死哥哥。而爲了不讓人辯識出死者,林男還砍下哥哥手掌(另行丟棄大坑山區未尋獲),再淋上汽油焚屍。且爲了讓人認爲屍體是「林宗耀」,他還控制火勢,讓屍體褲袋內林宗耀的駕照不被燒燬。而過程中林男不斷更換衣服企圖躲避檢警追查。但全案仍被警方識破,將他逮捕到案,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林重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後,因林男協助償還哥哥的賭債,也賠償大嫂500萬元,獲得大嫂一家人諒解,願意具狀請求法院輕判,讓林男早日復歸社會。二審臺中高分院因此做出改判,改判林男有期徒刑18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